23.023 有关朋友
少年装扮的正是傅采漪,丞相千金,名誉京都的京都第一美人。
她来到了围场边上的一条小溪处,远远有个男子已经在水边等待着。男子回头,原来这个夜间和傅采漪私会之人正是晋文恺。
现在他已经换下了日间的骑装,重新换上了白衣。一如初见,是她心中念念不忘的翩翩少年。
她一下子扑进了晋文恺的怀中,眼中含着泪水,这么一个柔弱的少女,明媚的眼中带着爱恋和委屈,深深地凝望着他,想来是个人都会心生怜惜。
晋文恺自然也不例外,他伸手抹去傅采漪眼角的泪水,眼中的温柔让任何一个被他凝视的女子都会误以为他是爱着她的。
“你是喜欢我的对么……”傅采漪将头埋在他的胸膛似乎在感受他的跳动。
“怎么了”晋文恺轻声的问。
“那你会娶我的吧!”
情人的喃喃低语让傅采漪红了脸,她抬头咬着红润的唇,似乎在害羞。这一个从小在严厉的教育下的大家闺秀,为了自己心中纯真的爱恋,倔强的用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着晋文恺,仿佛在观察他脸上的每一个细节。
“我再也不想要这样偷偷的想着你,然后期待着每一次的见面,晋文恺,你……”
她还未说完,已经被情人吻住。她张大了眼睛,用手紧紧的抓住前面那个胸膛上的衣裳。
这个刚刚尝试爱情滋味的少女很快便迷失在了那种让人难以言说的甜美中,被掠夺的感觉,竟然也变得这么美好。
一个颇长的深吻,让她的脸颊发烫,呼吸紊乱,头脑空白。只是模模糊糊的感觉那人抱着她,用手抚摸她的长发轻声说:“当然,我当然会娶你了。”
只要你是丞相千金,只要你还背着,哪个天下文官之首嫡女的身份。
当晋文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远处,一个同样穿着男装的女子,十指嵌入掌心,她转身离去,眼角落下一颗泪珠。
晋文恺淡淡地看着那人远去的背影,那个女人是谁?这些天来偷偷跟着他的就是这个人么?
是喜欢自己的女子?他有一丝奇怪。
不过是谁都不重要。晋文恺如是想,如今他需要的是怀里的女子和她背后所代表的势力。
傅采漪安心地闭上眼睛,脸似云霞,她将头靠在晋文恺的胸膛上,满是欣喜,这个天下闻名的男子也喜欢她,还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开心的?
然而她却不知道,那个抱着她的男人眼中没有同她一样的喜悦而是冷静的清明。
当很久很久以后,这个天真的少女真的长大了。当她回忆这段过去的时候,她总是在想当时为什么要闭上眼睛。佛家有轮回之说,如果有来世,当有人说要娶她的时候,她一定会认真的看着那个人的眼睛,从头至尾,一点都不能漏过。
第二天清早,圣上起驾回宫,四候也随之去了皇城。
狩猎结束。
-
这厢狩猎刚刚结束,在这皇城里头,夏日炎炎下,有两个人正在逃命。
“王八羔子,狗皮臭东西,你们给我站住!”
“什么玩意,竟敢在我们这里撒野!”
一群大汉在后面边骂边追着,拥挤的小街显得更加拥挤。
应该是这么说,从赌场跑命还不到一个月,今天陈默和长安又开始了逃跑之路。而这次逃跑的原因在于,他们输了钱。
哦,不对,应该是长安输了钱。
“没钱还敢来我们这赌,狗东西,别让我们追上,不然扒了你们的皮!”
“这些人骂的真难听!”长安转身想要和他们理论,陈默一把拉回了她,“还去看什么,快跑吧!”
让我们重新回到事情发生之前……
两人在齐寿斋吃东西。
在陈默看来,长安虽和他一般高,可是身子瘦瘦小小的,年纪应该比他还要小些。那么他不就是哥哥了。
陈默从小便被赶出了皇宫,亲情淡薄。他原先原本该有个亲弟弟的,只不过在他母妃的有意为之之下,那个七个月大,已经成了人形的弟弟还没有来得及看一眼这人世间便已经死去。
那个弟弟被他一直记在心里。
长安虽然看起来十分顽劣,爱惹是非,还常常不知天高地厚。要作为他陈默的弟弟还有些缺陷,可是大抵还是有些他幻想之中弟弟的影子在里面。
这么想着,陈默对长安也就不是十分排斥了。
既然是当哥哥了那总不能太小气,还有啊,这个人还救过他。抱着这样的想法,陈默同自己说,就陪那个小屁孩玩个一两天好了。
可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这一个月竟然有大半是和长安在一起的。
他们去了东大街上所有最有名的酒家,虽然都是那三只吃货在吃……
他们去了南大街上最贵的风月场所,虽然只听了几首曲子……
喂,小孩子不要叫姑娘过来!
当然,在小孩满眼‘你不也是小孩子不公平’的眼神中陈默默默地让他边上的姑娘也走开了……毕竟在懵懂间,对这些柔软美丽的女子也是有好奇心的。
你说付钱,那个二两银子都没有的穷鬼会付钱么?当然是陈默出的钱。
偶尔不乐意了,长安就变成了一副大爷的样子。
“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啊!”
就这么一句把他堵了回去。
没人会喜欢一个只喜欢和自己钱做朋友的人,陈默也不例外。
所以今天陈默故意不带银子出门,果不其然,长安又兴致勃勃的拉着他去了赌场,当然不会是陈默自己的赌场,不然他一定要会拉着那个祖宗出来!
这次长安运气不行,坐在一个有老千的赌桌里,这个老千是一个使‘袖里箭’的高手,三盘后就做出了天九,长安一下子输了几十两。
当长安问陈默要钱的时候,陈默摆了摆手示意没有。然后好笑地看着长安瞪大眼睛,仿佛他没有带钱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当赌场的大汉围过来的时候,陈默还是为小孩的安全担了心,不过眉头很快就舒展了开来,也该让他吃点苦头!
唉,有点不对。
“又不是我欠了银子,你干什么拉着我一起跑啊!”陈默怒吼。
“放心,我不会扔下你的!”长安拉着他跑在大街上,信誓旦旦地说。
不得不说,这种和这人一起逃命的感觉……貌似还不错,两只手抓在一起,像是不管去什么地方都会有这么一个人陪伴着你。呸,我这是在想什么?
陈默快速地摇头,暗自鄙视了自己一下。
于是便有了现在两人一起逃命的场景了。
一路上,鸡飞狗跳,长安也聪明,知道要往人挤的小街上跑。每当快要被人追上的时候,如意总会踢飞一两个,身后的大汉骂骂咧咧却又捉不到两人。
有人说朋友的定义是要一起吃肉,一起喝酒,一起嫖妓,一起逃命。如果这么算来,两个人倒可以算得上是生死之交?
陈默突然觉得这个小孩子还是很有意思的,虽然对他的帮助不大,还特别贪财,不过他说不会丢下他的时候还是挺让他高兴的。
这样,他也不介意勉强接受他当他的朋友。
今年的夏天想来会十分热闹。
“都是你不带钱,害的我们两个跑了这么久。”总算是逃出生天,长安趴在如意的背上喘气,把责任全部赖在了陈默身上。
陈默不说话,显然已经清楚这个人的无耻。
长安现在满是后悔,为什么要答应那个死玉佩不能使用法术,这是第几次这么拼命的跑步了?
当人还真累!
她毫无道理地抱怨着,像是自己什么错也没有。她抹了抹汗,慢慢平稳自己的呼吸,这时候,如意死死的咬着她的衣袖,双脚欢快地跳来跳去。
这种时候也只有如意和吉祥还有这个精力了。
“喂,别再咬我的袖子了。”长安揪着如意的长耳朵,一个月来,已经有好几件新衣服被如意咬的不能再穿了,这个随便乱咬袖子的毛病到底是怎么让她给养出来的?
今天长安穿着她娘新做的衣裳,白色的里衣,淡紫色银丝的纱衣,长发用一根木头簪子束起,最近天天在灵树下呼吸最自然的灵气,皮肤也不似一开始病中的暗黄中带着青灰色,反而越来越白净。头发也越来越黑,油亮而滑腻。
都说一白遮百丑,这话说的倒也不错,现在的样子是比之前好看上太多,红色的朱砂痣在脸上似花蕊。
男子装扮,相貌倒也算的上端正。
只不过身子还是一般的瘦弱,毕竟这个身子已经死去,身量已经定格在了哪里。
“怎么了,是不是又看见什么好吃的了?”长安无奈地问道。
话一说,果然看见如意蹦跳的更加欢了,嘴上也磨得更加厉害。
“这件衣服再咬破,就把你给卖了换衣服穿!”长安吓唬道。
如意一下子就放开了长安的袖子,用头指着方向。长安看过去,这么热的天竟然还有人在卖烤地瓜。
“你不是只吃肉么,怎么地瓜也吃,再这么吃下去我可就真养不起你了。”她皱眉说着,旁边真正的饲主听了这话,挑了挑眉。
不过跑了这么久的确饿了,长安过去买了一大一小两个地瓜,大的掰了开来,一大半都放在地上给如意吉祥吃,如意这货竟然还不知足,用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她手上小的那块,似乎在埋怨她的小气。
“知足吧你,今天只带了五个铜子出来。”长安道,把一整个给了陈默。
“喏,这个给你,总是吃你的也不好意思。”
一个番薯也好意思送出手,如果玉佩在的话一定又要深深的鄙夷一番。
“快接着啊,好烫。”长安把番薯来回在两只手上放。
陈默虽然不受宠,可是该有的俸禄赏赐还是有的。吃的自然也是极好的,因此,这种东西还真的没有吃过。地瓜虽然是外藩引过来的,但因为好养活,一般都被老百姓储藏着,留着无粮时候吃,这地瓜自然是被陈默所瞧不上眼的。
何况这东西看上去,脏兮兮的,外加上天热,虽然是这个抠门的人第一次买给他的东西,不过他也不打算用自己宝贵的肚子收下它。
“不用了,你吃吧。”陈默虽然不屑说。
“我有的。”长安张着眼睛看着他,似乎在表示你不用不好意思,“你吃。”
明眼人都看出来,他是不想吃这种东西好么!陈默摇了摇头。
这个人是怎么回事,白给他吃都不要吃?长安奇怪地想。
“长安,你要学会理解人。”脑海里突然想起了玉佩的话。
长安努力站在人的角度想了想,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你肯定从来没吃过这东西?”
陈默点了点头,这个笨蛋终于开窍了。
“你是不是不会吃啊”
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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