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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 缭乱


  1

  乱城,皇宫。

  刚从安王府出来的御医们一个不落的又被召进了宫里。

  上官珏眯起狭长的凤眼,看着地上跪成一排颤抖不已的御医们,缓声问道,“安王爷,现在怎么样了?”

  冷汗往下流。

  在邺国,谁不知道安王爷和皇上已经扯破脸开始明争暗斗了,这个问题问得......他们实在是不好回答呀。

  但,这也只是传言啊......

  并没得到证实。

  若是回答王爷情况很好,并无大碍。

  皇上万一大怒他们办事不利怎么办?

  若是回答王爷情况很不乐观,在生死边缘挣扎。

  皇上也大怒,责备他们无能不能救好王爷,又怎么办?

  横竖都是死路一条。

  上官珏眉间朱砂痣颜色浓郁欲滴,在苍白的脸颊上格外引人注目。仿佛看出了诸位御医们的心思,冷笑着开口,“一群蠢货,让你们如实回答就好。是死是活给个准信,也好让我有个底!”

  为首的御医,就是为上官黯施针的那一位把头微抬起来,声音哆嗦不停,“回......皇上,王爷现在情况很不乐观,恐怕......”

  御医住了口。

  上官珏残忍的勾起嘴角,“说.”

  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回答,“恐怕命不久矣。”

  待老御医说完这句话,众御医把头埋得更低了,几乎都要挨到了地上。

  不禁为安王爷扼腕叹息。

  御医里面有好几个都是资历比较深的,对上官黯的生世颇有了解。安王爷自小母妃早逝,而当时皇上上官逆独宠皇后,上官珏乃皇后所出,自然也处处偏袒着太子上官珏。好不容易成了年,又被人下毒害得在第一次娶亲的那夜少年白头,谁知第二次娶亲,命丢了大半。

  安王爷真是......

  比起上官黯,上官珏自然要幸运得多。从小仗着皇上皇后宠溺,要风是风要雨有雨,就连现在坐上皇上的位置也来得不费半分力气。

  哎。

  上官珏听到这个消息,竟然生出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说高兴,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

  说悲伤,那更不可能了,他巴不得上官黯早点死掉。有他在一天,他自己就提心吊胆一天。

  总的来说,可能是亲情吧。

  毕竟再恨,都是兄弟血浓于水。这点无可厚非。

  就在这时,门外飞快的闪过了一个黑影,上官珏目光敏锐的扑捉到。

  心底暗惊,她这么快就来了?

  对众御医说,“你们先下去吧。”

  “微臣告退。”

  御医们退下,一身夜行衣的赵挽月从窗口跳了进来。

  脚刚落地,就冷笑着讽刺上官珏,口气里尽是轻蔑,“没想到,你动作这么快。呵呵,上官珏,看来我真是太低估你了。”

  一个轻巧的闪身,坐到了凳子上,端起桌子上的茶水喝了一口。

  上官珏回敬她,“那也没你来得快。怎么样?上官黯还没死你就迫不及待的来宫里和我庆祝了。”随即也丝毫不介怀坐到了她身旁。

  “哼,”赵挽月仰起头,好笑的看着上官珏,“你怕是高兴得连觉都睡不着了吧。上官珏,我劝你有的时候不要自作聪明,免得,弄得大家都不好收场。”

  上官珏笑,“哈哈,是啊,我总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哪里像你安王妃,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马上话锋一转,严肃起来,“上官黯最近有什么动作?怎么会突然迎娶姜镜一?按理说,姜易给不了他什么好处。”

  赵挽月抬起手理了理额前的发丝,漫不经心道,“呵,他人都要死了,你知晓这些又有什么用?刚刚御医说他已经要用‘龙骨’才会恢复,你就等着把他风光大葬吧。到时候大摆宴席,记得再帮我寻个好一点的人家,我才不想当寡妇。”

  “没问题,当时候大不了朕也纳你为妃,一生荣华,随便你享。”

  赵挽月嗤笑,“算了吧皇上,当妃子我着实不感兴趣。若你真想让我有好日子过,封我为后才是真本事,我喜欢实在的东西。你说对不对?”

  上官珏撇了她一眼,这丫头口齿越来越伶俐了。

  “你嫁给我弟弟,我转眼封你当皇后,这个传出去怕是也太难听了点。”

  赵挽月站起来,漠然,“可是我只想做皇后,你若不能封我,我就只有找别人了。上官珏,你太蠢了。总有一天会害了你自己。”

  天地良心,她绝对是在忠告。

  上官珏不怒不恼,平静的说,“那好啊,你就去找命不久矣的安王爷吧。”

  “你说的。”

  “我说的。”

  “那就多谢皇上成全了。倘若真有那么一天,别怪挽月没顾及这么多年的主仆情谊。”

  2

  漓歌坐在马车上,手却一直撩起帘子,目光在外。

  岑宁玺楼过她,有些心痛的说,“外面冷,你别着了凉。”

  漓歌笑他,带着少有的孩子气,“都快要到春天了,哪里还有那么冷?估计我们到饕国时,桃花都该开了。”转转黑白分明的眼珠,俏皮的问少年,“对了,你们饕国有没什么好吃的?到时候你不准吝啬一定要请我吃哦。”

  “恩,到了饕国基本上桃花都开了。我们那边好吃的有很多,你想吃什么绝对管饱。”岑宁玺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给漓歌保证。

  他的模样把漓歌逗得笑弯了眼角,嗔怪道,“我是开玩笑的,我哪吃得了那么多。”

  岑宁玺突然扳正她的脸,四目相对,暧昧又染上空气。

  他该不是又要对她那啥啥吧。

  漓歌惶恐,往后躲。

  岑宁玺看漓歌躲开,顺势也放开了她,装着不屑的凑到她耳边,轻声说,“小王爷我只是想看看你长胡子没,用得着那么紧张吗?”

  漓歌发誓,这绝对是和她那长舌妇师傅在一起呆久了的后果!

  小白和岑宁玺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嘴巴一个比一个毒!

  不过最毒的还是那个始作佣者!

  漓歌总结出了个经验,对付这种人的最好办法就是以牙还牙。

  “哦,是吗?那你说我长了还是没长?”她今天不露一手,这小王爷今后还不蹬鼻子上脸。

  岑宁玺没想到她会这么问,按平时漓歌的表现,她应该会默不作声才是。

  “呃......”思索了半天,得出结论,“长了。”

  漓歌嘟起小嘴,胡乱点头,“对对对,我一个女子长了胡子,也比你一个大男人长不出来好。”

  好毒。

  岑宁玺挑起褐色的眉毛,“我怎么没长了?我只是刮了好不好?”

  继续胡乱点头,“好好好。”伸出手指蹭了蹭少年白皙透明的的脸颊,感叹,“你比我大哎,怎么总是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弟弟?”

  漓歌从来没对他做过如此亲密的动作。

  心中悸动,拥住漓歌。

  尖尖的下巴抵上她头顶的青丝。

  “漓歌,你真的不会离开吗?我总感觉你随我去饕国,只是一个幻觉一个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我从来没遇到你这样的女子,其实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宁愿从来没遇见过你。若你是一个幻觉一个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那该有多好。”岑宁玺把漓歌越抱越紧,似乎要把她揉进血液里融成自己身上的一部分才罢休,“我在你面前什么都没有了。就连我那点引以为傲的自负感,都消失得一干二净,有时候自己也很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确实太难明白了......所以有很多时候,我都干脆不去想。真谢谢你,能跟我回去。”

  漓歌微笑,轻拍少年后背。

  “我要谢谢你才是,给我后半身安定。”眼角有泪水溢出。

  这时,马车停了下来。

  两人奇怪。

  怎么回事啊?

  “公子。”洛书掀帘进来,“前方有死了人,估计要绕道行驶。”

  岑宁玺蹙眉,“死了人?到底死了多少人才要绕道行驶?”

  漓歌心中也升起不安。

  洛书脸色一黯,沉吟道,“很多。”

  岑宁玺愣住,怎么会突然前方死这么多人。

  缓缓问道,“知道怎么死这么多人吗?”

  “好像是为了,争龙骨。”

  “龙骨?!”漓歌吃惊。

  岑宁玺听到这两个字眼也是同样心情。

  龙骨的渊源,还要追溯到几十年前。

  原来邺国和饕国本为一国,名曰“饕邺”。在饕邺的某一方有一座龙穴山,那座上正好阁开山这边和山那边的人。山下到山上分别有九个大小不一得洞穴,龙穴,此山因此得名。传说这九穴之一里有条精骨老龙在此埋着,得龙骨者统一天下,而且可解百毒,年年益寿,长身不老等。各种版本都有。

  这条传言绝对是空穴来风。

  不过为什可信度那么高呢?

  传说是有人说他亲眼食过龙骨,还吞噬了一小块,年过花甲却还是少年模样。

  当然在这么大的诱惑下猛将勇士肯定不在话下。

  于是先是山两边的人开始争夺龙骨,为什么的都有,毕竟人心贪婪。争骨之事愈演愈烈,范围也逐渐扩大,最后被迫分为两国,分别选出国君。

  龙穴山以南方向划为“邺”,以北方向划为“饕”。

  分国之时当时两国君为平息战事,稳定民心,便谈妥条件,让龙骨永久埋葬,若有他人擅自去取,必诛九族。

  而且除了一穴有骨,其余八穴全乃,若是误进无骨穴者,则回当场暴毙。

  怕是是必然的。

  久而久之寻龙骨之人寥寥无几。

  按理说这件事被搁浅了这么多了年,怎么会在又在民间掀起“争骨”的热潮。

  难道又有人在兴风作浪?

  “那就绕道吧。”岑宁玺不想在这种不祥之地多做停留,对洛书淡淡的说。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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