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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他太爱倒腾她了


  气氛忽然变得诡秘了起来。

  方黔倾对他们的聊天内容毫无头绪,所以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反而是池骁,脸色还算正常,但耳朵已经红了大半。

  他牵起方黔倾的手,完全无视身后的罗力:“我跟你解释。”

  池骁牵她手的动作自然,倒是让方黔倾一时没有注意,等她意识到自己手上传来的灼热感,她才觉得别扭起来。

  两人站在树荫下,阳光透过树的缝隙,斑斑驳驳地落在地上形成漂亮的光影。

  方黔倾想起来行李箱被落在了身后,试图挣开池骁的手:“行李箱……”

  “他会帮你拿的。”回应的同时,池骁掌心的力道更大,本来就热,方黔倾被池骁握得出了薄汗。

  池骁眼中酝酿着情绪,似乎就要忍不住。他双手扣着方黔倾的肩,看着方黔倾鼻尖微汗,耳后发丝浮落。

  “方黔倾,初中那会儿,我也喜欢你。”语调跟平时的吊儿郎当不符,极为郑重。

  可能你没喜欢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

  但是我没来得及。

  你先说出来是我的第一个抱歉。

  最后把你吓走,是我于你,做得最抱歉的一件事。

  也?

  方黔倾尽管脑袋有点混乱,还是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字。

  正当方黔倾满脑子都被问号给占领了的时候,池骁看她愣愣的,继续。

  “你那封信我还没反应过来,你就走了,不是我故意晾着你。”

  “什么信?”理性渐渐回笼,方黔倾迅速抓住主要矛盾。

  池骁眼神突然由炽烈变得怀疑,明显不相信她忘了信的存在。

  “初三第二次月考后,你递给我一封信,你真不记得?”语调也由真诚变得冷硬,夹杂着不甘心。

  池骁突来的转变,让方黔倾开始怀疑自己的过去,她没有失忆吧?

  她努力回想,初三第二次月考后,她给过他一封信?

  她确实在那次考试后给了他一封信!

  红色的信封。

  不用看就知道是情书。

  但她把这个递给他的时候……

  嘿,恭喜你哦,你收到了来自本年级校花的仰慕。

  方黔倾当时只是小小地调侃了一下,月考答案在考试结束后马上出现在黑板上,她一只手翻开卷子,一只手拿起红笔开始对答案,一个个红色的对钩在她的笔尖浮现。

  池骁当时怎么回应的?

  他眉头一挑,连看都没有看就把信连同粉得耀眼的信封塞进了课桌。

  我英俊潇洒,谁不喜欢?

  语调满满的自恋,配着他的笑,充斥着一股痞痞的酷感。

  方黔倾手一抖,这同桌可真要脸,还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这应该不会产生什么误会吧?事实都这么明朗了。她只是个好心的信使。

  虽然她当时确实对池骁有一丢丢不一样的感觉,但毕竟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压制之下,且方黔倾又是那种打死都不会主动表露心迹的主儿,她先精密地、概括地、全面地压制了自己对于恋爱的念想,又精细地、主动地、迅速地使自己重新“爱上学习”,这中间会出现什么纰漏吗?这中间当然不可能会出现纰漏!

  所以,那封情书绝对、的确不是方黔倾写给池骁的。

  方黔倾试图跟池骁厘清事实。

  “那天我给你了信封,说是本年级校花给你的,你看都没看放进了抽屉,是吧?”

  池骁点头。

  “我不像你一样,会自恋到自封校花,这点你是知道的吧。”

  池骁静默。

  “所以那时候,你到底在怀疑我什么?”

  对啊,他在怀疑她什么?

  她当时说得确实清楚。

  池骁努力地回忆当时那个场景,那个到刚刚之前,自己一想起来就会自带冒红心心、彩色泡泡滤镜的浪漫场景中的对话——

  嘿,恭喜你哦,你收到了来自本年级校花的仰慕。

  我英俊潇洒,谁不喜欢?

  跟她现在所说的是没矛盾,可是……后来他要扔掉那个信封的时候,之前一眼都没扫过的信封表面,那几个字有点熟悉,他的名字,是她的字迹。

  他们坐了快两年同桌,她娟秀整齐的字迹,他绝对不会认错。

  “不像你的风格。但,字是你的。”池骁语气肯定,莫名还让方黔倾听出了几分赌气的味道。

  “字……确实是我的。”方黔倾陷入了回忆,努力回想当时的每一个细节:“我记得当时宋美姬我们一个考场,考完试后她把信给我,让我转交给你,我答应了。刚到教室,朱周兹他们打闹,不小心把你桌上的水打翻,信全被打湿,你那时在班里一副酷拽的样子,朱周兹他们有几分怕你,便央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你,他们把你的桌子清理得没有一丝痕迹,而我手里的信封却湿得不能挽救,毕竟是别人的一番情意,我没办法,只好找了同款的纸抄上去给了你。”

  他考试结束后会去操场跑几圈,像夜里的豹子一样疾奔。

  正好给她留了足够的时间抄写情书。

  所以,他回来擦着汗,她把信在朱周兹几个人的注视下交给他,并未提及自己重抄的事。

  闻言,池骁的脸陡然失去血色,握着方黔倾肩膀的手用了力,仿佛……仿佛受了多大的侮辱似的。

  “你说写信的不是你?”

  方黔倾被他忽然的举动吓了一跳。

  “那、那封信只是我重新抄了一下,并、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啊。”

  仿佛过了很久,池骁嘴角才动了动。

  他突然泄气地松开手,转而将手砸向身旁的那棵树,用了狠劲儿,树上的鸟儿吓得朴拉朴拉地飞走了,几片叶子颤颤巍巍地落在两人的肩头。

  他脸色有点苍白,脚步虚浮,眼神落寞得,方黔倾不太忍心看。

  池骁往校外的方向走去。其实也没多大事,只不过就是期待了很久的事情,只是一个误会。

  方黔倾站在原地,心里也突然苦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

  那个时候,方黔倾还记得他们刚开学就做了同桌,两个人的成绩都好,特别是数学,课堂上只要一做题,他们就会默契地对答案。两个人在别人面前都是一副高冷的模样,但是偏偏只要看见了对方,脸上就会自动带着笑,那种默契,本不该化为暧昧,更不该成为感情。

  方黔倾嗜睡,午休必然要趴在课桌上酣睡半个多小时,偏偏池骁那时候浑身上下都是用不完的精力,中午从来不睡,他难以跟别的同学交流,酣睡的同桌就成了打发时间的对象。方黔倾午休一睁开眼,就会习惯性地把头发上和上衣袖子上的小夹子拿掉,显然已经对池骁这种恶作剧习以为常,也不想浪费口舌去做无意义的反抗。

  长此以往,方黔倾总结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池骁是真的闲。

  他太爱倒腾她了。只要在老师目光注视不到的地方,池骁能可着劲儿想尽办法作妖,除了在她身上夹各种各样的小卡子给他家的芭比娃娃试颜色之外(当时池骁说要给家里的芭比娃娃试色,所以才在她身上夹小卡子,当然方黔倾对他的说法撇撇嘴,显然持怀疑态度,只芭比娃娃怪的属性,或许就跟“学术大佬嘤嘤怪”一样呢?方黔倾当时这样宽容地想。)

  他有时候还会故意把她的爱笔藏起来,顺便嘲笑她找笔的模样,她越着急她就越开心,她越失落他就越快乐。刚开始她认为她命运实苦,不巧遇上了妥妥杠精(神经病)一枚,但后来……

  那是一个很神奇的晚上,二中这样的学校竟然难得停电,所有的班级从亮如白昼转为黑灯瞎火,一些同学大着胆子在班里带头瞎起哄,遇上严肃的班主任就被无情镇压,遇上稍微开明一点的班主任就放飞自我,整个班级开始唱歌、背诗、公开讨论老师的八卦顺便向老师提出一些大胆假设之类的等等。

  不巧,方黔倾他们班的班主任有点严肃,“有点”意思就是大家可以不学习,毕竟黑灯瞎火的也没办法学习,就是所有人不得发出声音。很快班长就买来了蜡烛,小超市白色的蜡烛卖得断了货,只剩下略贵几毛钱的红烛,同桌之间共用一支,蜡烛点燃的那刻,方黔倾桌上不知道是谁随便传来的一本校园小说,正打开在某一页,右下角有人标红了几行字。

  影影绰绰的烛光里,方黔倾看清楚了那几行小字——

  男生喜欢女生的几个特点:1.故意在她面前大声说话;2.故意对她的生活搞破坏;3.故意做很多事情,当然,这些事情的目的都是!!引起自己喜欢的女生的注意!!!

  方黔倾不由得看向了自己的同桌。池骁那时候正认真地研究红烛,烛泪被他一滴滴挑出来洒在方黔倾的桌子上,远看乍还能看出来个红野花模样,有几滴烫在了他的手心上,他也只是偷偷瞄一眼方黔倾,看她没有发现便舒了口气继续画“花”。

  方黔倾也确实没注意他的小动作,只是异性、黑夜、红烛、微光、刚刚那几行被标红的字……很容易让方黔倾联想到了她背过的那句诗。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虽然老师说是赞美敬业之人的,但她看过的书上写,这首诗最初寓意为敬爱人之深情。红色温馨的烛光里,许是环境的衬托、气氛的渲染,她对这个仅是“同桌”名义的男生,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那种情愫,曾有那么一秒,让方黔倾有一种正在跟对方谈一场至死方休的爱情的错觉。

  “啪”,教室亮了,来了电,刚刚所有的情绪都归于零,除了教室里弥漫着的那股蜡烛的味道、眼睛上传来的对于光明的短暂不适感,和方黔倾看见了的自己桌角的那坨丑丑的烛泪,和她没看见的池骁手心里淡淡的烫痕。

  之后两个人的相处似乎发生了改变,这次的停电事故放大了正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的心事,在两个人的心照不宣之下,竟然没有没有造成任何的“水土不服”或者“异常事件”。

  之后,老师还是常常会夸他们是班里最模范的一对同桌,毕竟他们成绩一起稳定在年级一二名。班主任不是没想过把他们调开,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各自带一下班里成绩不是很好的同学,但不知遭到了池骁多少次的公然反抗,班主任只好作罢,收了那份心思。

  甚至每次调座位的时候,班主任都会事先问过两人的意见,他们总是一成不变地选择后排靠窗的位置,离老师远,上课自由度高。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

  以池骁的身高,坐在宽敞的最后一排他的腿才不会显得那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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