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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八根胡萝卜


  下过雨后,B市反而进入了桑拿天。空气中弥漫着水汽,整个人都湿乎乎的。

  新楼的功能性教室和教师办公室都在阴面,傍着人少空调制冷感觉好的地理教室。钟意连问都没问齐时,就收拾自己的东西直奔目的地。

  她哼着歌,在唐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上了楼。

  地理教室的门上有一块长条状的玻璃,她从外向里扫了一眼,顿时腿一软。

  这一屋子的竞赛大神学长学姐,可算是让她正面遇上了。

  比起在齐时课上用电脑被他打爆狗头,钟意宁愿在这个满目皆神的地方偷偷摸摸地用她的小电脑把稿子修一遍。

  正当她在门外踌躇的时候,门被人从里面打开。

  一个学姐拿着自己的杯子出来,直奔水房,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也是,对于他们而言,教室里坐什么人都与他们无关,只有桌子上的习题才是他们注意力集中的地方。

  她做了个深呼吸,从刚刚学姐留下的那个可供一个人通过的门缝中间滑了进去,迅速地找到一个靠边的位置坐进去,生怕惊扰了满屋众神。

  还好昨天关机之前就已经把静音打开,她轻手轻脚地打开电脑,输入密码后拿起自己的水杯喝了几口水,等着电脑配置完毕。

  仰起头的同时,她的眼睛也没有闲着。

  何渠琛依旧坐在上次他坐的那个地方,也许是终于得到空闲后心情好,他正放松地靠着椅背看书。空调吹出的风带起他身后的深蓝色窗帘,像是动漫里经常出现的场景。

  上课铃声打响,钟意眨眨眼睛,强迫自己把视线转回到电脑屏幕上。

  她不得不承认,年级尖子生中的尖子生的优秀并不是毫无道理的。

  他们的自习,是真的不会发出一点噪音。

  钟意冲着屏幕做了一个鬼脸,有些庆幸还好昨天已经把初稿写完,今天只需要修改校对就可以了。如果这个时候在键盘上噼里啪啦,估计学长学姐们会直接把她的脸按在键盘上摩擦。

  她硬是用一根指头轻按着键盘,全程一个字一个字地戳着键盘把稿件修改好。等把文件输出成PDF,她又偷偷摸摸掏出手机开了热点,把文件发给了齐时。

  连一个李子都不舍得给自己学生的老师,不值得让她再端着电脑去找他一趟。

  不值得!

  虽然周末是两节课连上,一科上九十分钟,但也是按照平日正常打铃,中间下课。

  钟意又咸鱼了一会儿,眼看着离下课只有十分钟,一股克制不住的懒惰席卷全身。她百无聊赖地开始整理自己电脑里的文件夹,突然在一个装满了她平日里瞎写的文稿的文件夹里,找到了一个多年前自己保存的文档。文档的名字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他。

  钟意的脑袋“嗡——”了一声,虽然知道那是出自初中时期的自己之手,但还是无法克制地滑动文档。

  以后啊,一定要遇见这么一个人。

  我希望他是个子很高的,眉眼清秀,大气,干净不油腻。或许有些腼腆,或许有些闷骚,或许有些腹黑。

  我希望他的手很好看,白皙而修长,骨节分明,有力。当然,会做饭更好不过了。

  如果他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也没关系。

  我喜欢就够了。

  但他一定一定,不能是油嘴滑舌的,好吃懒做的,愤世嫉俗的。

  我们可以一起去看展览,手牵手站在一幅画前,我感受到的他也能恰好感受到一些。我们交换着彼此的看法,又能看到彼此不同的理解。我们可以一起去听音乐会,我实在困了在他肩膀上睡着了,他也不会恼。我们可以一起出去旅游,看遍世界每一个地方。

  我们一定要买一个有向阳落地窗的房子,还要有飘窗,简洁的风格。

  阳台上一定会养许多的花花草草,花架要是木质有纹理的,周末的下午我们可以在那里看书。彼此相视一笑,翻页间全是茶香。

  我们可以没有自己的衣帽间,但一定要有两个大衣柜。一个是他的,一个是我的。偶尔想耍酷穿男装,还可以去他的衣柜里把他的衣服翻得乱七八糟。

  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养一只狗。

  边牧也好,金毛也好,阿拉斯加也好,萨摩耶也好……

  一定一定,要是一条大狗。

  清晨我们一起去晨跑,一起去遛狗。回来后冲个澡,吃一顿我做的很健康又很丰盛的早餐。

  他会帮我把碗筷洗好,我开开心心地画个精致的妆。在家门口一个吻别,各自去上各自的班。

  工作狂不喜欢打扰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打扰。我们不会上班时间不联系,只是偶尔会给对方发送一条分享趣事的消息。

  我不会要求他必须接我下班,也不会没事打电话查他的岗。

  因为他会给我极大的安全感,从不会让我多想。

  晚上我们也许各自忙碌工作,也许窝在家里一起打开电视看个电影,也许依偎着看书。

  他会一边听着我嚷嚷着减肥,一边宠溺地给我买很多很多的小饼干;会看着我剪得跟狗啃的似的的头发,还违心地说我好看……

  我会陪他看球赛,一起喝啤酒一起呐喊;会陪他一起打游戏,只要他不嫌弃我打得烂……

  他的喜好,我会一点一点地喜欢上。

  我们每天一定要有很多可以聊的话题,不是七大姑八大姨邻居小姐姐的八卦,也不是无聊至极的段子。我们会从文学聊到书画,从书画聊到音乐,从音乐聊到电影,从电影聊到天文,也许偶尔也会讨论一下经济和政策。

  他会纵容我收集很多很好看的玻璃杯,收集很多很多的蜡烛香薰,还有衣柜里的衣服几乎都长一个样子。

  会陪我找遍每一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只为获得味蕾的满足。

  会记得我最喜欢吃哪家店的玫瑰糕和绿豆糕,也会记得我最喜欢吃的小饼干的牌子,会记得我最爱点的奶茶是什么,会记得我最喜欢吃的店……

  我的喜好和路线都很固定,只要他能多在乎我一点点,这些便能轻易发觉。

  最好我们都很喜欢《小王子》,最好他身上总会有类似大吉岭茶或雪松的味道,最好他的声音很好听,最好他从来都不会和我生气……

  最好,我能遇到他。

  希望,我遇到的是他。

  有些稚嫩的文笔,又有些矫揉做作的滑稽。可看到最后两行,钟意的鼻尖一酸。

  她下意识地偏过头去看那个挺拔的身影,他专注于书本的样子是那样的令她着迷。

  她舔了一下嘴唇,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地伸出自己的右手食指,按上键盘右上方的那个按键。

  光标在屏幕上飞快地移动,身后却是一片空白。

  回到最初的起点,映入眼帘的只有白茫茫一片。

  纤细的手指在键盘上慢吞吞的移动,一共八个字母,输入法接收到拼音后的第一个显示便是正确的字型。

  她按下保存键,整个写满了青春时期的她对理想型所有幻想的文档里,就只剩下了那三个字。

  何渠琛。

  只有他,也只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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