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翠云阁和沉月楼
地方越大,挣钱的机会越多。方硕的钱袋子也越来越鼓,要是运气好能碰上值钱些的货物,还能见着几个碎银子。当然,其中艰辛也只有方硕自己知道,毕竟不是谁都能一次打猎就十几天不出来的。
方硕也把自己的货物,卖给同一家店,也就是第一次的那家。在方硕看来,一回生二回熟,这种买卖还是熟人好些,即使不能多赚,但至少不会被坑。掌柜的也是会做生意,见着小伙子第二次带来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好货色,当即拉着方硕就商量起长期供货的事情。
虽然方硕以自己不会长久靠这维持生计拒绝了掌柜的,可也说明,只要还在讨这口饭吃,第一个卖家肯定是这家店。虽然最终没能如愿以偿,可也算不上太失望。打猎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朝不保夕是常有的事情。
大多数时候,方硕都是选择在城里随便买些吃的解决肚子的问题,城里大部分的小摊,方硕都光顾过,好吃美味,还是难以下咽,人山人海还是门可罗雀,方硕都见过,其中也不乏味道很好,物美价廉的吃食,生意却不是太好的,方硕也会想想其中关节,也总能琢磨出一些道理来。
偶尔会奢侈一次的方硕也多数选择在出货的这家店,已经算是熟人,一些不伤大雅的优惠是必不可少的。期间,方硕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食客,有的嫌弃服务不好,有的嫌弃菜色不佳,还有的嫌弃环境太差。坐着开门迎客生意的掌柜的,三教九流见的太多,也多事好言好语的笑脸相送,除非真是自家原因,不然,在钱财上肯定是分毫不差。偶尔也有忍不下或者遇到故意找事的,掌柜的也会用一句真有钱就是翠云阁,生生的怼回去。
掌柜的有一儿一女,都是聪明伶俐之人,而掌柜的年也因为家里收入还算不错,不用抛头露面的挣些辛苦钱。一家人和和气气,偶尔能撞见此景的方硕也是感慨颇多。经常会想,如果没有当初的那些事情,是不是现在也是身旁有佳人陪伴,没准都有了身孕,喜笑颜开呢。
这一天傍晚,已经供货许久,而且质量尚佳的方硕要了一壶品质最差的酒,一小碟的花生米,一个人坐在临近街道的位置上,自饮自酌。喝着酒,看着人,许多过往一一浮现。
过了饭口,店里的生意也少了下来,小二还在忙前忙后,收拾残留下来的碗筷,掌柜的自己拿着一壶酒,同样是品质最差的,来到方硕的桌前坐下。
方硕见此,把自己身前的花生米推到中间。两人这段时间的买卖坐的还是相当不错的,掌柜的不黑心,事事还算公道,方硕也尽可能多带些好货,两人互利互惠。所以这一碟花生米,方硕还是拿得出的,如果换成是那壶酒,即使是品质最差的,方硕也不会有此动作。
“小伙子,咱俩这段时间也算是合作共赢,为这,老哥和你喝一口,希望以后能做的长久,即使你也后改行做别的,也希望有合作的机会。”
说完,和方硕轻轻的碰下杯,杯子自然是不分高低的,两人都是一饮而尽。
“这么长时间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不知道方不方便说啊
。”
走南闯北这么久,也多少会了些寒暄客套的方硕自然是不会手足无措,“掌柜的,我叫方硕。”
“方硕,好名字,硕果累累,丰收的好兆头。”
不知道是不是歪打正着,当初取名字的时候,方硕的父母也正有此意。
方硕再次举杯,“那就接掌柜的吉言,以后咱们腰包都能鼓鼓的。”
喝了第二杯的方硕趁着机会,向掌柜的讨教起来。
“掌柜的,我看你经常会怼一些客人,虽然那些客人做的是不地道,可是咱们开门做生意,不就是图个回头客么,您这样做就不怕以后人家都不来了?”
“哈哈”对于方硕的这个问题,掌柜的自由自己的生意经,“开门迎客是肯定的,可不是所有的客咱们都迎得起,也不是所有的客人都回得来,那种鸡蛋里挑骨头的人,即便是你好脸相送,多给些实在,那些人出门之后,还是会说你的不是,绝对不会说半个字的好,甚至还会说,如果你没问题为什么要少收银钱。所以对付这种人,完全没必要低头哈腰的。”
听了这话,方硕仔细的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总有些污蔑来的平白无故,一忍再忍也无济于事。
这第三杯酒就着掌柜的的话,两个人干了下去。喝过第三杯,掌柜的也拿了几粒花生米,扔进嘴里,细细的品嚼起来,别有一番味道。
“掌柜的,经常听您拿翠云阁怼你,这翠云阁到底是什么地方啊?您给说到说到。”
“说起这翠云阁啊,可是咱们门城的金字招牌,是整个门城最豪华、最气派的酒楼。整个酒楼有九层高,一楼二楼是接待散客的地方,在往上,可就不是一般人能去的了,能进去吃饭的非富即贵,而且天天爆满,根本不需要担心会有空缺的时候,有时候甚至提前好几天都订不到地方。而且啊,服务还特别周到,所有上菜的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还未出嫁的姑娘。甚至有平常百姓家的姑娘,因为长相出众过门儿当了小妾,也算是飞上枝头了。而最上面的八楼和九楼可以俯瞰整个门城,尤其是晚上的时候,那景儿,不足为外人道啊。而且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上去的。”说完,掌柜的还吱吱了两声。
听着掌柜的把翠云阁说的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样子,方硕也心声向往,琢磨着是不是多攒些银子,哪怕是在一楼吃些最便宜的呢。
人精的掌柜的见了方硕这幅神色,就知道肯定是在异想天开。
“你小子就别想美事了,即便是我去翠云阁一楼吃一次也要心疼好久的,就你现在,那时肯定不行了。也别想着吃霸王餐,翠云阁的打手可不
是吃素的,我见过最轻的也是缺胳膊断腿的,还曾经听说,有人丧命呢!”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掌柜的明显压低了声音,生怕别人听见。
“丧命?还有没有王法了,是吃的金子还是银子啊,就因为一顿饭,命就没了?”虽然语气中充满了惊讶和不解,可方硕也学着掌柜的的样子,把声音压了下来。
“呵呵,王法?这就得看你有没有本事了,有本事那就是王法还不如家法。手眼通天的人只要不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这种屁大点的小事,算个什么。何况翠云阁还是手眼通天中的佼佼者。不是你这么个毛头小子能想象的。”
方硕对此气愤不已,可又无可奈何,这一路走来也见识过不少这样的事情,人命如草芥,不外如是。
两人又聊了些有的没的,期间,掌柜的也说起了门城最大的销金窟--沉月楼。提起此地的时候,掌柜的两眼放光,口水四溢。只是提到此地的时候,掌柜的的声音比之前还要低。
第一次听闻此地,方硕也不知道其中奥妙,还傻乎乎的询问到底是何等玄妙的地方,让掌柜的如此向往。惹来掌柜的一阵大笑。
方硕也不急,等掌柜的笑够了,便又问了一遍。笑意未退的掌柜的悄悄的说明了其中的关键。并非不谙世事的方硕顿时满脸通红,也不好说掌柜的什么,只能在心中暗暗记下这个地方,以后万一见着了一定要绕路走。
就着这些事情,两人喝光了壶中的酒。算账的时候,掌柜的把那碟花生米的钱抹去,只收了方硕的酒钱。还说以后方硕可以晚上的时候住店里,可以把桌子拼起来,只是开门之前得把桌子归位,还要擦拭干净。
有这种片瓦遮头机会,方硕自然不会放过。等掌柜的算完账后,帮着掌柜的把门关好,方硕赶紧把桌子拼起来,美美的躺了上去。睡桌子真舒服,这是方硕此时心中的想法。
第二天早早的,方硕早早的就把桌子归位,连带凳子一起擦拭的一尘不染。等到掌柜的来的时候,见到此景,暗自点了点头,也没多说什么。
方硕临出门前,掌柜的说了句,只管低头走路,莫管他人是非。也没过多的解释。
对于掌柜的的好意,方硕自然记在心里。
出了门,直奔着昨天两人喝酒时掌柜的提起的翠云阁,方硕想亲眼看看这个翠云阁到底有多精彩。
轻车熟路的,方硕买了两个便宜好吃的包子,边走边吃。路上的行人不多,偶尔的几个也是步履匆匆。有的还有些脚步轻浮,晃晃悠悠。
方硕期初也没在意,只当是生病或者喝多之类的。
可是越走,这样的人越多。直到某个建筑物进入了方硕的眼帘。
整个建筑花花绿绿的,而且还挂着不少的灯笼,偶尔能看见一些客人从里面出来,满身的酒气香气。
对于香气方硕并不觉得意外,也许是这个酒楼里有点沉香的习惯,并以此招揽客人。只是让方硕奇怪的事,每个人身上的香味,离着老远就能闻见,而且还各不相同。
走到近前,方硕开始仔细瞧瞧这个显眼的酒楼,心里还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要是能有个这样的酒楼就好了。随着目光向上看,一个招牌,三个字映入了方硕的眼帘,惊得方硕寒毛矗立,掉头就跑。惹来旁人的眼球,这是哪家缺心眼的,大早晨的就开始折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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