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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剑 1


  清晨。

  当铺里的掌柜浑身哆嗦,颤颤巍巍地躲在柜台后面,眼睛瞟着柜台前一个嚣张的年轻人,大气都不敢喘。

  年轻人肆无忌惮地坐在一条长凳上,一条腿踩着,一条腿垂着。他的手里拿着一坛酒,正在一口一口地往嘴里灌。

  他喝得并不快,甚至在江湖喜闻乐见的大碗喝酒的人中算得上奇慢无比,似乎非要把一口酒水在唇齿间细细地舔过一遍才舍得咽下,一滴都不愿意浪费。

  他不愿意错过任何一点点体验,就像是男人第一次上床一样,只想好好品味。

  这是一个剑和酒的时代,每一个年轻人的梦想都是仗剑、纵马、饮酒,顺便有佳人相伴,最后名声响彻江湖。所以很多人闯荡江湖之前,不是先练好武功,而是先学会喝酒。

  当然,这么想的年轻人,大多都活不到成名的那天。

  他的长相不难看,但也算不上英俊。他穿的衣服有些旧,头发用了一根编织的草绳绑起来。面色颓废,好像三四天没有睡过好觉一样。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普通,甚至毫无威胁的年轻人,只是简单地坐在这里喝酒,就能让当铺掌柜的怕得尿裤子。

  掌柜的开店这么多年,最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

  摘星楼的人,他一个都惹不起。

  摘星楼不是一座楼,而是一群人。他们无所不知,他们无所不能。他们贩卖情报和人命,只要你出的银子够多,他们甚至能替你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

  所以他们叫摘星楼。

  小莫当然是摘星楼的人。

  小莫是摘星楼最成功的也最失败的人。

  说他失败,是因为他是一个杀手,但他名满江湖。杀手如果天下皆知,杀人就会变得很麻烦。

  说他成功,是因为即便如此,他还是能成功杀到人。

  杀到人还能成功离开,这才是更让人佩服的地方。

  小莫依旧在饮酒,但耐心已经不多了,于是他懒洋洋地问道:“这剑你还收不收?”

  掌柜的抖得更厉害了。

  长街上行人不多。这个时辰,除了早晨的集市会有些拥挤外,大多数固定的店面都是没什么人的。人们的一天刚刚开始,大家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大家都忙得很。

  当铺是收抵押、放贷款的地方,如果不是缺钱,谁愿意到这儿来?

  小莫很缺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当铺里。

  两天前他还是不缺钱的。

  即便现在很缺钱,江湖也会有大把大把的人排着队想送给他钱。但小莫选择来当铺典当东西换钱。

  典当的是他的剑。

  当铺掌柜的怕得就是这个。

  ……

  剑当然是好剑。

  剑有一个震动江湖的名字,叫做【雷】。

  打雷的时候,声音大的怕人。【雷】出鞘的时候也一样。

  所以人人都怕这把剑。

  当然,人人更怕这把剑的主人。

  这样一把剑,当铺的掌柜自然是不敢收的。

  小莫还是在喝酒,他也知道掌柜的没这个胆子。

  他在等别的人来。

  【雷】是一把好剑,掌柜的不要,也一定有很多人想要。

  ……

  第一批人很快就到了。

  “我听说【雷】在这里?”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但听声音也知道来者一定是个年轻人。

  “既然【雷】在,那小莫一定也在!”

  另一个声音响起,让人一听就觉得声音的主人是个胖子。

  “你们要的是剑,但我要的是他的命!”

  这是第三个声音。

  小莫听到的时候,三个人已经走进了当铺里。

  酒恰好喝干。

  “拔你的剑出来!”第一个年轻人说道。

  小莫认识他。这个人叫叶广。

  小莫会认识他,不是因为他的名声很大,而是他的剑很怪。因为他的剑很怪,他的名声也确实不小。

  是不是很奇怪?

  叶广现在已经拔出了怪剑,剑就指着小莫的鼻子。

  小莫说道:“我是来换银子的,我不想杀人。”

  叶广说道:“你不想杀人,但我想来杀你!”

  话没说完,叶广的剑就刺了过来。

  难怪江湖人都说叶广的剑怪,这根本就不是剑,而是一根软塌塌的皮带。

  皮带本身不能杀人,之所以能称之为剑,全靠叶广用内力让皮带变得锋利且坚挺。而这种奇形剑的威力,就在变幻莫测。看似一剑刺出,却有可能绕开。正面来的一剑,刺中的,反而是你的后背。

  现在剑正刺向小莫的眉心。

  小莫还是没有拔剑。

  因为不需要。

  柔软的皮带灌进去再多的内力,它还是一条皮带。遇上更强横的力量时,它就会软下来。

  小莫只用了两根手指就做到了。

  叶广的剑尖被扭转过来,像是回头的毒蛇,反口咬在了叶广的手腕上。

  这就是小莫的本事。

  小莫手中没有剑的时候,他的对手会高三成胜算;但小莫的对手也用剑的时候,那他就一丝胜算都没有!

  在剑上,小莫就是最可怕的噩梦!

  摘星楼培养萧默二十年,什么都没教,只教了萧默如何用剑。

  萧默活了二十年,却对世间很多事情毫无了解。因为他有十年的时间相当于白活。

  那十年他都在用剑杀人!

  现在叶广想要用剑杀小莫,简直就是笑话!

  叶广自己出的剑击中了自己。虽然并不致命,但切开了手上的经脉,叶广今后再也不能执剑了。

  见到一同来的同伴被小莫一招打败,那另外的两个人却也没什么反应,仿佛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并不值得惊讶。

  但这只是他们二人的表情,而不是他们的动作。

  胖子已经出手。

  连小莫都没看清楚他是何时拔剑的,小莫甚至不知道他的剑藏在哪里。

  但现在一剑已出,小莫却不得不防。

  这一剑从斜下方刺来,角度刁钻得很。小莫刚刚伸出手指夹住叶广的剑,而这一剑刺来又快又狠,换做旁人,此时已经没有办法再防备这一剑!

  但小莫不是别人,他是小莫。

  所以他有办法。

  在胖子眼里,小莫的身形一动,眼前就如同出现了幻影。再定神时,胖子就看见一只手掌拍在自己肉嘟嘟的胸脯上。

  巨大的力量将胖子拍飞,在空中后退了一步,胖子才知道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胖子的短剑此时正在小莫的手里。不是握着,而是扎在他的手心里。

  鲜血顺着小莫的左手流下,但这只手却没有一丝一毫地抖动。

  躲不过这一剑,那就不躲!

  用手接住这一剑,很痛,但不会死。

  自己不死,死的就是对手。

  这就是小莫的办法。

  一掌的力量不足以拍死一个人,更何况拍中的是一个胖子。

  他一身的肥肉可以抵抗住大部分的力道,小莫的这一掌除了把他击退,根本不能要他的命。

  虽然胖子现在手上没有剑,但小莫也伤了一只手,接下来还不是自己为所欲为?

  胖子心中美滋滋地想着。

  只要杀了小莫,自己就是江湖第一杀手。摘星楼不仅不会为小莫报仇,反而会来招揽自己,利用自己的名声继续揽生意。

  江湖里面,名声就是一切。

  杀了小莫,你就比小莫还要有名。

  胖子似乎看到了以后自己滋润的日子:无数人前来拜访,无数金银珠宝堆砌一旁,无数美人环绕左右,无数人杀自己,又被无数个自己的护卫杀死……

  胖子的美梦持续了不到半个呼吸。

  因为半个呼吸之后,胖子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一柄细剑从背后将他刺穿,剑尖直接穿出了胸膛,出现在胖子不可置信的眼中。

  第三个人早就出剑了。

  小莫这一掌不是要拍死自己,而是将自己拍到了这个人的剑上。

  借剑,也能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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