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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村子里的人,都说怪老汉是个老不正经。一大把年纪了,还是像四十年前那样,总是做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这不,今天又跑去偷看翠花洗澡,叫人给打了。被人打了,还怪高兴。瘸着个腿咧着嘴,一边跑着一边叫,

  “哈哈,我就知道憨娃子不举,怨不得结婚五年了,还没个动静。你要实在不行,叫老头子我帮你,嘿嘿。”

  憨娃子羞愤,村民惊奇。闹到最后,往往还是停在了那句老话上,这怪老汉,真的是老不正经。

  说起这怪老汉,村子里最年长的老人,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叫什么名。

  只是隐约的记得,他四十九年前,莫名其妙的就来到了村里。

  来的时候,正巧赶上了雨天,那一天的雨,细说起来也很稀奇。

  雨势不大,淅淅沥沥。只是雨水很怪异,红得鲜明。小雨淋在身上,抹上一把,血色的雨,叫人触目惊心。

  老辈人说,发现他的时候呐,他就漂在村东头的那洼鱼塘里,浑身光溜溜的,一丝不挂。多亏那个时候的村长好心,将他救回了家里。

  谁知他醒来以后,像是发了癔症病,一会哭一会笑,时而静静时而闹。

  如此,一过多年。

  寻医问药也多年,也不见谁能将他的癔症病治好。

  万幸的是,他脑子没问题,也有一膀子气力。

  最初的那几年,着实为村里人做了不少活计。可自从他进了一趟白马城,人就变了。

  他开始读书,发疯似的读。

  起先,用光了自己的积蓄,用来买书。

  后来,厚着面皮掏空了村长的腰包,还是买书。

  再后来,借遍了村里的每一个村民,他还要买书。

  最后,读着读着,却是一把火把书都给烧了。

  又犯起了那种癔症病。

  于是乎,他人也懒了,心也散了,小偷小摸就开始了。

  如此,又是多年。

  某一天,村长病了,不久撒手就去了。亏着村长膝下无儿无女,让他捡了个现成的大便宜。

  有房了,有地了,他人反倒更不上进了。

  心思渐渐活络了,学会花天酒地了。

  房卖了,地当了,打家劫舍终进监狱了。

  狱满归乡,又是十年过去了。

  他人瘦了,头发白了,昔日吊儿郎当的家伙,也是会老的。

  人老了,该静了,可他却是越老越不安分了。

  插科打诨度年月,乞食百家街门前。

  终于,入了花甲。

  那一年,他还没有变,只是他的怀间,多了一个哇哇直哭的婴孩。

  那一年,是太初纪元的最后一天。

  那一天,是太始纪元的崭新一年。

  这个年夜,洋洋洒洒飘着鹅毛大雪。

  铺天盖地的雪花,尽心竭力的装饰着围满小院的篱笆,篱笆上绕满了早已枯干的荆棘花,干裂的花藤绕在了门庭。总觉得那被虫蛀鼠咬的街门应该缺些什么,就像后院那口常年无水的老井,又如前院那些风沙侵蚀的石锁无柄,还有原本堆放在角落里尚未劈开的柴火。

  不论它们如何,在今夜,都将披上冬姑娘编织的洁白绒衣。

  雪,继续的下。

  托一片在手中,不需要很仔细的观察,也能发现,今年的雪花,比之去年的要厚,也要大。然后,它还是会在掌中,慢慢的融化。

  茫茫风雪中,怪老汉,趁夜出门了。

  因为娃娃的哭声,实在是叫人头疼,那娃儿一定是饿极了,老汉要走家串户的去给娃娃寻奶喝。

  山里的冬天,煞是寒冷。可怪老汉的心里,觉得很暖和。

  世上,还是好人多。

  娃娃吃饱了,在襁褓里美美的睡着。炭炉也烧起来了,那青紫的小脸,在烛火映照下,终于泛起了红扑扑的颜色。

  有人说,娃娃的命,是硬的。一定能将怪老汉的心膈软和。

  可惜,那个人错了。

  冬天一过,怪老汉一如既往的,懒散的活着。

  忽忽悠悠,三年过去了。

  娃娃的命,原来真的好硬呢。

  就那么有一顿、没一顿,吃了上顿,接不住下顿的,活过来了。

  还长得白白胖胖的,小模样简直迷死人了。

  村里人闲时都在唏嘘着,跟着一个连百家饭都懒得跑去蹭的怪老汉,这个娃娃能够活下来,该是多么得不容易呀。

  曾经有人问过,那人说,老汉啊,这娃娃虎头虎脑的,从哪捡的?

  老汉二话不说,先瞪眼了,叫骂道,你可真是个屁眼朝天,有眼无珠的家伙,难道这娃娃长得不像我麽?

  怪老汉说,这娃娃是他亲生的。

  且不说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他就是想生,跟谁呢。

  一些风言风语中,娃娃七岁了。

  有一天风和日丽,碧空如洗,洁白的苍天宛若好大一块羊脂美玉。

  篱笆小院里,怪老汉悠哉悠哉的晃着摇椅,安安的等着万俟元爆好了玉米送到他嘴里。

  儿子大了是好,这小日子越过越是惬意。

  自那时起,村子里的百姓才知道,原来这个怪老汉,姓万俟。

  想来该是为了纪念新的纪元,才刻意给那娃娃取名一个元字的。毕竟怪老汉是在太初纪元与太始纪元交替的那一天,将万俟元抱回了家中。

  对此,万俟元不敢苟同。

  他觉得,父亲之所以用元字做自己的名,应该是想纪念一种叫做人民币的钱。

  也许是欧元,好吧,也许会是美元,但绝不会是日元,因为父亲非常不喜欢那个地方。

  自从万俟元记事后,怪老汉总会给他讲一些光怪陆离的东西,譬如银河星系、譬如电脑手机、譬如他的家乡飘扬着五星红旗。

  尽管万俟元听不大懂,但是他每一次都会很认真的去听。因为父亲每每谈及家乡时,两行老泪是那样的情不自禁。

  万俟元十岁了,怪老汉也已步入了古稀。

  古稀之年的父亲,经常对万俟元念叨,若是有朝一日,你能见到我说的那些东西,不妨将我的骨灰,撒进那黄河里。

  百善孝为先,父亲的话,自然要听。

  虽说万俟元不希望父亲过早的离去,但是父亲,还是去了。

  深秋时节,最后一个雨天。

  这一天,有太多的人追随时间而去。父亲,只是其中之一。

  那天下了一场泼天大雨,雨势奇疾。落了狂风,湿了惊雷,乱了天地。

  三天两夜,暴雨便冲垮了运河湾上,有着固若金汤之称的河堤。

  河堤决裂,洪泻千里。一夜之间,浮尸万余。

  幸好万俟元所住的村落,在运河湾最远的山沟沟里。

  滚滚浊浪汹涌来袭,只是将村东头的鱼塘,垫高了几米。

  至于万俟元的父亲,是真的寿数已终,油尽灯枯。

  怪老汉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抬起苍老的眼皮看着万俟元,满目都是怜惜。可叹今生虽有憾,无悔十年教子经,

  “你小子给老子听好了,说来世界不算大,三言两语几句话。出人头地也不难,悄悄升级把身翻。人这一生,逃不开升级二字的。琢磨琢磨,一个人,过吧。”

  父亲安详的走了。

  万俟元遵从父亲的遗愿,将其火化。

  在山中,伴了父亲三年,三年后,万俟元带着骨灰,悄悄的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昔日那古灵精怪的娃娃,到底去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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