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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拉面


  简沛的车停在中心店附近的一条步行街前,等了十分钟,穿着浅色纱质衬衫的叶从安出现在他视线中。抱着一个文件夹,眼睛只看着脚下的路,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一步步的走近,高跟鞋的声音变的清晰,明明是低着头,却好像知道他的车停在哪个方向,准确的走了过来,刚准备开车门,一只手已经先一步替她打开。

  “简沛,”叶从安叫他,有气无力的把文件夹放到副驾驶座上,“谢谢。”

  简沛揽住她的腰,叶从安身子一顿,“有事?”

  “嗯,”简沛轻轻扳过她的肩膀,“作为你的老板,看到你为工作这么拼命我很开心。可作为你的老公,我觉得自己太失职了。”

  夜晚的步行街正是人多热闹的时候,年轻男女成双入对的从他们身边走过。这可不是一个适合做什么亲昵动作的地方。

  叶从安把手探进他的西装,隔着一层衬衣抱住他的腰,“上车再说吧,我现在脚疼。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发明高跟鞋这种东西,更不明白为什么我现在已经把每天穿高跟鞋当成一种必须培养的习惯。”

  “我记得上次陪你买这双鞋时,你明明说它穿着很舒服。”简沛说着,手臂用力把她抱上了车,然后从车前绕到驾驶位。

  “这和路遥知马力是一个道理,走路多了才觉得它买的太失败了,中看不中用。”

  “那以后就穿平底鞋吧。”

  “你是今天第二个建议我穿平底鞋的人了。”

  “这个苗头可不太好,”简沛转头看她,“我已经退居第二了,那么除了我之外,对你的着装这么关心的男士是谁?”

  “林羽恒呀,他今天来店里了,在展柜上看样品找灵感。”

  “他建议你穿平底鞋?哦,我想起来了,”简沛忽然笑的很是幸灾乐祸,“上次这家伙对我说觉得你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他中学时候一直追的女孩子,两颗虎牙,酒窝只在右脸有,并且也是圆脸和大眼睛。”

  叶从安联系起今天林羽恒描述她的那番话,不禁夸张的打了个哆嗦,“那个女孩子以前应该总是背双肩包,扎马尾辫,然后拖着他去甜品店,再点一块水果蛋糕。”

  “居然说对了,你怎么知道?”

  “他今天说我也应该这样做,然后看看你是什么反应。”

  “他真是恋旧癖,要是他总对你抱着这样的想法,改天我会毫不客气的在何乔娜面前把这件事说出来。”叶从安难得一见简沛也有这么八卦又好事的一面,只能说他和林羽恒关系密切吧。

  简沛想了想,“他想知道如果你那样的话,我会是什么反应?其实如果是你的话,那么嗲声嗲气的撒娇我还是多少可以忍受一点的。”

  “问题是我不能忍受。”叶从安好像自幼就没有撒娇耍赖的习惯,爷爷一再告诉她娇气不好使,叶家在她这辈没有男孩子,所以就要把她像男孩子一样养大。“撒娇我是做不到了,不过总能有点未婚妻的特权对吧?”

  她很少有这么主动提出要求的时候,“我很乐意保证你的特权。”简沛腾出一只手摸她的头发,“我猜你是饿了,要我立刻带你去吃东西。”

  叶从安不好意思的笑,脸在他干燥温柔的手心蹭了一下,“前边有一家小拉面馆不错,我们去找找吧。”

  她只在中学时代到过这家拉面馆,四年多过去了,没想到还能凭借记忆找到。巷子太窄,车根本开不进去。她忍着脚疼,硬是表情平静的一路走过来。

  简沛牵着她的手,更是一副闲庭信步的悠然姿态,叶从安看的嫉妒心起,狠狠捏他的手背,简沛的回应就是更用力的裹住她的手,让她半分都乱动弹不得。

  饶了十五分钟的圈子,他们终于找到叶从安口中不错的拉面馆。

  还是四年前的门牌和装修风格,老板还是那对感情很好的北方夫妻,甚至桌椅都没有变,略显的有些陈旧,但依然整洁。叶从安点了两份招牌牛肉拉面,回头看到一身深色西装,长手长脚的简沛坐在椅子上,着实有些和这家店不搭调。

  简沛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脱了西装放在一旁,把衬衣扣子微微松开几颗,雪白的袖口也挽到了小臂位置。

  叶从安有些感慨,“这家店四年来居然一点都没有变,真希望一出门左手边那间书屋也还在。”她讲给简沛听,“以前我特别喜欢去那儿买杂志,因为只要消费满十五块钱,老板就会免费提供一杯红茶。冬天是热气腾腾的,夏天是加了冰的,而我买的那本杂志刚刚好十五块。后来我去英国念书,喝到了他们那里纯正的红茶,可我还是觉得不如这间书屋的味道好。”

  四年前她和苏易一起在这条步行街,这间书屋和拉面馆挥霍掉无数时光。那时候总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如果再和他见面,叶从安却不知道自己会说什么话,也许是刻意做出漠然而礼貌的姿态向他问好,也许是对于他的背叛冷嘲热讽的指责,甚至恶语相向。

  五年的感情得到的只是他一夕之间彻底背叛的结果,叶从安没那么大度能像朋友一样送去祝福,然后独自一个人黯然叹息。她还记得在这间书店外,巷子的拐角处苏易和她表白的那个傍晚,秋日夕阳,对面少年温暖又清爽的气息,以及她轻微的点头……

  那时叶从安虽然没有拖着男友去甜品店的爱好,不过确实是扎一个马尾辫,背双肩书包的中学生。现在在回到这个地点,她却变成了穿着老气横秋的职业套装,包里装的不是课本,而是公司文件的女人,脸上还带着工作了一整天的疲态,而对面坐着在几年之内就会结婚的男人。

  年少时对于山盟海誓的期待和懵懂初恋的热情渐渐褪去,露出的才是充满生活气息的爱情本质。

  简沛越过木桌,把一次性包装袋中的筷子拆封好递给她,叶从安看着面前热气飘香的牛肉面,接过来筷子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发呆了多久。

  “居然一个人跑神,”简沛帮她把调料拌均匀,似笑非笑,“你又让我觉得自己特别失职。”

  叶从安赶紧抢过他那碗拉面,也帮他也把调料拌均匀,“是我自己的问题,”

  “对了,”简沛忽然问她,“你以前喜欢买的那本杂志是什么?”

  “就是一本文学杂志而已,”具体名字她已经记不清楚了,“每个月十二号出新刊,我都在日历上倒计时算着那一天。而且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曾经还投过稿,不过最后结果是石沉大海,然后文学热情就这么被浇灭了。”

  “你好像不会这么容易放弃吧,应该一直试下去。”

  “我那时候忽然觉得没什么好写了,而且因为后来去国外念书,很长一段时间都在适应那边的生活,没功夫想别的。”

  十几岁的女孩子似乎都有与生俱来的文学细胞,虽然不是篇篇锦绣,字字珠玑,却也总喜欢做一些诗意的抒情。

  叶从安一直偏文科,不过还是按照爷爷的意思在高二那年,把自己的名字填在了理科生登记表那一侧。当时那位她很喜欢的历史老师连连叹气,叶从安透过眼镜片在她的眼神中读到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

  从小到大她的任性,她的别扭,她的脾气在爷爷这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全部变成乖巧温顺的点头应允,她连和爷爷犟嘴反对的念头都没有。就连在叛逆期时做过的唯一出格的事也只是把及腰长发一把剪到了耳后,然后在爷爷语重心长的劝说下又重新开始蓄长发。

  简沛则是不同的,叶从安知道他一直偏理科,她还是贼兮兮的故意问道,“哎,你的文笔怎么样,哪天写点东西让我看?”

  “我的文笔没什么可看性,”简沛在她居心不良的眼神下大方承认,然后更加居心不良的说道,“我今天才知道你的文笔好像不错,以后要起草公文的任务就交给你好了。”

  “……不好。”

  “怎么不好,那些都是格式化的东西,你润色一下肯定效果不错。”

  “……”叶从安承认她刚刚有点故意挑衅的念头,现在她只能说果然没事找事都没有好下场。

  她不想再开口说话,低头专心奋斗眼前的拉面,省得又被某个能言巧辩的人揪住小辫子。

  老板为人实在忠厚,给的拉面份大量足,叶从安只点了中份,却也超过了她平时的饭量。又舍不得浪费这么鲜美的牛肉汤,于是一勺接一勺的喝下去,无限度的测试自己的胃容量。

  “你这么瘦的身材真不适合挑食,”简沛看着她剩下的胡萝卜,语重心长的教育她,说完,却又把她碗里的胡萝卜都用勺子拨到自己碗里,再附上一句,“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他夹了一块牛肉给她,叶从安原封不动的又给他夹回去。简沛这次不再和她浪费口舌,直接递到她嘴边,“张嘴,这块是上里脊肉,乖。”

  店里食客不算多,星星点点两三桌而已。可因为店面不大,桌椅摆放紧凑,所以几乎都听到了简沛这句话,不约而同向这边投来目光。

  老板三岁的女儿忽然咯咯的笑起来,小胖手捂着眼睛钻到了妈妈怀里。叶从安只觉得脸上发热,不由自主的张开口,顺便泄愤似的狠狠咬了一口简沛的筷子。她继续喝汤,头低的几乎快要埋进碗中,只想快点喝完离开这里。

  耳边听着简沛慢条斯理的声音叫了老板来结账,隐隐带着笑意,那块里脊肉还在口中,叶从安忽然想到一个词语,齿颊留香。

  简沛提议去旁边那间书屋,叶从安却没有了刚刚那么想怀旧的兴致,就让不该再想起的人和不该再去的地方一起消失好了。

  他们一起像刚刚停车的地方走去,路灯把两个影子在狭窄的小巷子里无限延长,叶从安脚步微微停顿,简沛也随之停下来,“脚疼是吗?这里人不多,我总可以背你了吧。”

  “我想让你答应我一件事,”叶从安用力环住他的腰,“简沛,把公司的名字改了吧,你就当是为了让我工作的时候更放得开手脚。”

  她的语气不像是赌气,更不像是什么客套话,仰着脸无比认真的看着他。简沛竟然第一次想躲避她的目光,刚想转头,叶从安却伸手去揉他的脸,让他直视着自己。

  她笑的有点调皮,有点霸道,“说话时要看着我的眼睛,这也是我想要的特权之一。”

  “好吧宝贝,我投降。”简沛捉住她的手,“我也有一件事要你答应我。”

  “可你还没有答应我。”

  简沛摇头,这和其他收购案子的性质当然不同,“我只是按照你爷爷的意思收购了公司而已,至于你和我的婚约则和交易完全无关,我也不允许它染上任何交易的色彩。”

  “我知道,”叶从安捂住他的嘴,不允许他胡思乱想,“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既然收购已经成事实,一切就应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在工作上,我不希望我成为让你左右为难的因素,而且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家里,我都想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可现在这样,我真的有点混乱,分不清公私了。”

  在公司被收购的事上,简沛一直都知道她的敏感度极高。让他出乎意料的是今晚从她的话里竟然看到了一个独立又固执的女孩子,他有点拿她没办法,“你给我点时间好好考虑,在这个问题上,我没办法不假思索的说出答案。”

  “一周时间够吗?”

  “三天。”简沛回答的干脆利落,“现在我可以说我要让你答应我的事了吗?”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肯定不是好事。”叶从安摇头,“所以你别说了。”

  “安安。”

  简沛只沉声说了这两个字,叶从安却一下子变得乖顺,“好,你说吧。”

  他却又不立刻说了,两个人都沉默许久,简沛才用瘦削的下巴轻抵住她的长发,“你去找银行贷款了,为什么不和我说?”

  叶从安没想到他知道的这么快,她不肯回答,又开始用眼神死死盯着简沛衬衣的第三颗纽扣,和它暗暗较劲。

  “不肯说话?还是心虚了,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和我说?”简沛用指尖抬起她的下巴,逼迫她直视着自己,“我记得上次我和你说过了,希望你把我真正当成未婚夫,但现在看来我的话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你误会了,我只是不想麻烦你。”

  “安安,就算你能做到自欺欺人,也永远骗不了我。”简沛语气很柔和,叶从安却能看出他是真的动了怒。“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成了未婚夫,那你应该很清楚这并不叫麻烦,而叫分担。用我把这两个词的含义给你区别一下吗?”

  叶从安颓然的摇头,她现在只觉得简沛忽然间变的可恶,但又不得不承认他的话都对。她泄愤似的把高跟鞋脱下来,用力扔到一旁。高跟鞋滚了几下,停在了不远处的路灯边。

  简沛沉默着看了她很久,然后一言不发的向路灯走去,叶从安目光随着他前行。看到他俯下身,拎起那双高跟鞋。他的衬衣袖子还挽着,露出一截小臂。就那样稳步向她走过来,面容平静的看不出是已经消气了还是正在气头上。

  简沛把鞋子放到她手中,“叶从安,只有小女孩才用扔东西这种方式来泄愤,一般成年人都会选择沟通来解决问题。所以,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叶从安接过高跟鞋,觉得就这么听他的话直接穿上未免有点没面子,于是她一动不动,就这么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小巷子里安静又偏僻,这段时间一直没有行人走过。“不想说就算了,”简沛不由分说的把她背到自己身上,向停车的地方走去。过了一会儿,又忽然说了句,“叶从安,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所谓恶人先告状就是这样,叶从安双臂紧紧抱着他的脖子,狠狠的丢下一句,“气死你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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