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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引狼入室


  元胡的离开和出现一样没有什么动静,他总是这样闪现在刘寄奴的生命中,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孩随意的往水潭里扔了把石子,不等看完余波浪漾便早早抽身而去。

  手的伤虽然不算严重,但是对于靠手吃饭的人而言确实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更何况和她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出版社准备于近期让她和其他插画师一起办一个联合插画展。

  为了体现插画的多元化,出版社找来的插画师风格各异,所以要在整个插画展中即能突出各位插画师的特点,又要让整个展出能够和谐统一并非易事。这就需要所有插画师不停的交流、修改,再交流、再修改。为了不让受伤的手耽误到整个插画展的进程,刘寄奴真是卯足了劲,夸张的说是在用绳命去创作!所幸其他插画师虽然性格迥然,也还算是好相处。

  这天几个插画师又约在出版社附近的咖啡馆交流,更多的只是在闲聊。但光是这些发散性的闲聊,就让刘寄奴受益匪浅,她很喜欢和他们进行这种头脑风暴式的交流和探讨,灵感往往就这样闪现,她觉得学到了不少东西。

  讨论得正热闹的时候,电话响了,来显“土匪”。

  好一阵子没有元胡的消息,大家都忙,刘寄奴也没特意与他联系,不知道今天是什么事呢?

  “阿奴,下午有空不?”

  “什么事?”

  “和阿B几个约了去攀岩,想喊你一起。”

  阿奴试着动了动之前受伤的胳膊,觉得没问题。

  “行啊。”

  “那你在哪?我去接你吧。”

  “好。我在……”

  接电话的时候,刘寄奴随手拿起自己的派通笔在本子上画了起来。三两下一个正在吊儿郎当打电话的Q版小人就活灵活现的呈现出来,挂上电话的时候,小人正冲她挤眉弄眼呢!

  “画的是最近新创作的角色吗?还不错,借我看看吧?”

  “呃?”刘寄奴没有想到自己随手所画竟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竟然是一直都不太与人说话的凌霄。她的人和作品一样给人清冷淡雅的感觉,作为美院的留校教师,美术技巧和艺术修养方面的实力足够创造出惊人的视觉奇迹。笔下的人物形象特色鲜明,让人过目不忘,十分具有感染力。这样的高手确实有高傲的本钱呢!

  自己随手所画竟然能引起她的注意,实在让刘寄奴有些不知所措。同时也让她有些不好意思,这家伙可不是创作出来的,一会就会出现呀。

  “嘿嘿,随手画的小东西没什么好看的。”说着就手忙脚乱的想要把自己画本和笔全都收起来。

  凌霄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轻瞟了刘寄奴一眼。但是只这一眼就已经是信息量巨大,让刘寄奴顿时更是手足无措,本子怎么都不肯乖乖到袋子里去,嘴上还要继续解释:“真的没什么好看的,上不得台面不好意思拿出来见人。”

  “这也是你的,别漏了。”

  见凌霄把36色水溶彩铅递过来,刘寄奴忙不迭的伸手去接,结果画本的下场就是和地板进行了一番亲切而友好的会谈。

  没等刘寄奴出手,就已经有人快一步把画本捡了起来,拿在手里翻阅着。

  “嗯,确实不错呢。”三两下翻阅完,商陆就随手将画本递给了凌霄。这个举动让已经把手伸出去接的刘寄奴,默默无语两行泪。亲,那个画本好像应该是我的吧。

  商陆的画极具有异域风情,给人的感觉非常神秘。好像异域女子脸上遮盖的面纱,欲遮还羞。笔触细腻,多情,别具一格的表现形式让人眼前一亮。但是他本人一点都不神秘,有问必答完全的不吝赐教,而缺点就是好奇心太重凡事都要刨根问底,而且不达目的不罢休。据他本人宣传,有一次走在路上看见一颗橘红色亮晶晶的不明物,弯下腰去捡,哇一声,原来是别家扔出来的炭,还没烧完……

  “是什么好东西?我也要看我也要看!”

  凌霄还没有看完,画本就被禹余粮抢走了。而且看得极专注,连凌霄的寒冰眼都不能撼动其分毫。

  哦,好吧,全凑齐可以换大奖了吗?

  禹余粮的画面虽然干净、简单,但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套风格和表现手法。看似简单的内容,却也表达着自己内心的独白,十分有趣。而他给自己贴的标签是话唠型整体悲观的乐观主义者。

  你也一定很想知道什么是整体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吧?没问题,早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刘寄奴就问了,禹余粮的回答是极认真的。

  整体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就是自认为悲观得很,但又不至于把自己逼向绝路。凡事总往最坏处想,怕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万一结局真不如人意时,会接受不了,承受不来,所以宁愿悲观;但把事情想到最坏处时也暗暗给自己美好的画面,以排遣抑郁的情绪,所以也有乐观。像是把自己设定在黑暗的地方,而那地方总有微弱的光。以前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完全的乐观主义者,现在发现了,我是个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可能是物极必反吧。我觉得在这样的现实生活中做个完全的悲观主义者是见很让人绝望的事,而一直或是偶尔让他们失望的现实又决定了他们不能是个完全的乐观主义者,他们只能在悲观的生活中寻找乐观的希望。

  不要怀疑,这就是禹余粮当时的原话。于是刘寄奴立马就知道了,禹余粮绝对是个话唠!

  以上就是这次画展的所有插画师,风格迥异,性格不同。可以预见如果顺利的话这次插画展会非常精彩。(禹余粮:关于此次能否顺利的举办插画展,我个人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想要交流一下。某夜:来人,上胶布!)能和他们合作真的让刘寄奴觉得非常荣幸,可以说是获益良多。但是他们现在就是不把画本还给自己是要闹哪样?

  “阿奴可以走了吗?”

  在窗外寻着了刘寄奴,元胡就直接杀起来拎人了。身材挺拔的元胡,穿着简单的便装就很好看,白色衬衫微敞,发丝随风飘散

  “马上就好。”一手接收禹余粮还回来的画本,还一并接收禹余粮那了然的眼神,红潮无法控制的飞上双颊,越发的让刘寄奴觉得自己没脸见人,只好低着头假装很忙的收拾不多的东西。

  “你们是阿奴这次的合作对象吗?听她说你们都是实力很强的高手,真是幸会!”性格开朗的元胡自来熟的与其他几人交流起来,不但主动做着自我介绍,还热情的与他们握手。

  “男朋友?”商陆一边握手一边直截了当的问。

  “他们是铁哥们!”元胡回答着,然后把手伸向了凌霄。凌霄并没有伸手,只是简单的颌首示意就算是打过招呼了,皮厚于无形的元胡也并不在意。

  所以当刘寄奴觉得自己的脸终于可以见人时,才发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原来今天的大奖是一同去出游吗?

  是滴,不用怀疑,在元胡不遗余力的积极推荐和保证下,他们一行五人就这样出现在了攀岩馆。没错,连一贯清冷的凌霄也来了,虽然真的是诡异得有些匪夷所思,因为这样的场景和她的外形真的不搭啊不搭。

  元胡带着他们做热身运动,嘴上也没闲着。

  “室内攀岩看似容易做时难。攀爬者需要自备一颗充满热情和好奇的心,毅力和耐力,以及优秀的平衡能力加上敏锐的判断力……”一说到热爱的攀岩运动,元胡就完全可以用滔滔不绝来形容。“室内攀岩要得要领,要使巧劲,初练者一般建议先找那些大的易于把握的岩点向上攀,等慢慢掌握了一些技巧,再选小岩点增加难度,锻炼臂力。练久了你会发现,各个活动的岩点还会改变你各次不同的攀登路线,这样循序渐进,可称得上是其乐无穷。”

  做完热身运动,元胡就开始教他们怎么穿戴护具,并一一检查,因为护具的穿戴也颇有讲究。绑得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与腿间宽度保持一个食指的距离是最好的。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美女,对不起,你今天最好还是不要尝试攀岩了。”元胡不无遗憾的对凌霄说道。“粗糙的岩点绝对是你做了法式指甲玉手的克星。”

  禹余粮探过头伸着脖子看了看,嘴里啧啧道:“是哟是哟,不小心弄坏还是小事,万一整片指甲全都翻过来,可就血肉模糊得不偿失啦!我就说嘛,这种运动不适合你。”

  被元胡这么一说原本有些心生退意的凌霄,莫不做声的走到一边借了把剪刀。只听“卡卡”几声后,她走到元胡身边手背朝上一摊,说道:“这样可以了吧?”

  她的举动让元胡有些另眼相看,之后对她的指导也更仔细些。在凌霄预备攀岩之前元胡监视并协助攀岩者穿装备,而后则站在下面充当保护员,

  “如果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胆子大,那爬上去的时候千万别往下看。毕竟高度会产生恐惧感,消耗了体能的同时,也很容易让你失去了继续向上攀爬的勇气。在岩壁上找3个点,站上去,首先要保持平衡。当你要移动一只手或脚时,先要让它是可以自由活动的,也就是说用其他3点保持身体平衡,然后再出手,这样你既保持了身体平衡,还减少了体力的消耗。使蛮劲向上攀,准会吃亏。”

  “应该是先移动重心到右腿上,感觉像是坐到了右脚上。对,做得好。然后再站起来,抓禹余粮点,不断变换重心的位置,蹲下,弓步,屈膝,手臂伸直,锁死。寻找最稳当的位置,也就是手上用力最少的感觉。换左手再试试。改变点的相对位置,不断扭来扭去,体会重心的改变。”

  “等等!你的重心还没有稳定,不要急着去抓岩点。”

  在元胡大喊出声的同时,原本贴在岩壁上的凌霄在还没有完全保持平衡的状态下就伸手去抓下一个目标。当她发现自己快要失去平衡时,更是慌了手脚,完全忘了三点不动一点动的原则,伸出另外一只手想要去帮忙,就这样掉了下来。

  凌霄冲坠瞬间的力量,对下方的元胡有一定冲击,但经验丰富的元胡借助手中的保护器,控制绳子的长短给凌霄以最大的保护。凌霄并没有因坠落受到任何伤害,但看得出来她有些吓着了。

  而其他两个新手表现得都还不错,尤其是商陆第一次玩,就从左线向上爬,都快爬到顶了才因为没有把握好转换的岩点才掉了下来。

  而刘寄奴就更不用说了,十几米高的人工岩石不到十分钟就顺利登顶了。人们常说攀岩是岩壁上的芭蕾,那么她已经在跳芭蕾了,只可惜在意的人完全没空欣赏。

  因为他被凌霄明明吓着却死撑着不承认的模样给煞到了!傲娇正是口味多年未变元胡的最爱!

  “阿奴,我喜欢她!我要追她!你要帮我!”元胡的脸上流露急于与她分享喜悦的表情,脸兴高采烈的告诉刘寄奴,他对一个女孩一见钟情,根本没有注意到刘寄奴那瞬间变得有些难看的脸色。

  是她太笨吗?没有试着争取便轻易放手,可那是因为不想造成他的麻烦,不想被他讨厌,也不想,到最后连留在他身边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她只能忍着心痛如绞,微笑对他说恭喜,看着他对待女友温柔、体贴,看着他为别的女人失魂落魄,担心不已。

  只因为那才是元胡要的爱情,感觉到自己被需要,被重视。

  晚上,刘寄奴的微博更新:

  我觉得我特么特么特别傻!

  土匪留言:不是一两天了。

  膝盖中箭,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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