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三章 白日梦
Chapter.5
慵懒的大学生活倒也并不乏味,学生会、社团这些就足够他们玩的了。何晓虽然是个学金融的,但是她骨子里透着的书生气还是占了上风的,她能随手就背出点诗词佳句来,你能吗?
例如,有一次陆毅则约申晨去打篮球,可申晨已经答应了沈沫沫要帮她去书店搬几本书回来,申晨正两面为难的时候,何晓敷着面膜从房间里出来,悠悠的来了一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好在申晨也不是个文盲级别的,这两句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他往沙发上一栽楞,“我说晓晓,你力气大,要不你陪沫沫去?然后我陪小泽打球去?”
何晓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插上吸管塞进嘴里,“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你懂不懂?既然沫沫叫你去,你就去呗,把妹儿你都不会找时机,以后不要自称是我哥了好不好!”
“嘿!我有你这么个妹妹,一定是祖上杀生了——造孽啊!”
“别扯,你到底去不去?”何晓问。
“去去去,杨贵妃的姑奶奶吩咐了,我能不行动吗?”
何晓满意一笑,继续喝牛奶。此时,沈沫沫收拾好行装从房间里出来,冲申晨打了个响指,率先出了门。
申晨眯着眼睛笑了笑,丢下一句“哥哥把妹去!”就也跟着去了。
屋里这位何小姐把喝完的牛奶盒抛物线似的一扔,就奔着陆毅则屋里去了。
“小泽,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
陆毅则放下手里的球鞋,抬头看向她,“什么好消息坏消息的,都没有你这样让人震惊,大白天敷面膜?有没有搞错?”
“怎么着,心里有鬼呀,还见不得我白天出来吓人?”
“是啊是啊,满屋子都是鬼!半夜爬上你的床陪你唠唠嗑!”陆毅则显然是故意吓唬何晓。
“胡扯!”何晓这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脾气,怎么会吃这套?“好消息、坏消息,先听哪一个?”
陆毅则想了想,选了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你的哥们申晨终于跨越内心的阻碍把妹儿去了!”
“好家伙,可喜可贺啊!那坏消息呢?”
“很不幸,他由于把妹儿大业,抛弃了你!”何晓摊开双手,动作上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脸上却因为敷着面膜不能表现过多的情绪,而显得有些滑稽。
“那这确实是个坏消息!”
何晓点了头,“不过吧,天生我材必有用,我陪你耍耍怎么样?”
陆毅则眼前一亮,“成啊,你去把这面膜洗了,我在楼下等你!”说着,他就推着何晓往楼下去,直接把她塞进了洗手间。
二十分钟后,两个人一身运动的打扮出了门。
此为其一,再说其二。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狂风大作且小区停电的傍晚,十个人凑在客厅里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等来电。
忽然,何晓犯了酒瘾,自己跑去了地下室,拎出两瓶二锅头来。
“不是吧?没个下酒菜,你也喝的下去?”申晨惊呼。
“李白都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我怎么就不能黄昏独饮二锅头啦?再说了,我要是等它来电,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郭深拿来一只杯子,也倒了点酒,陪她喝起来。
“是啊是啊,百事尽除去,唯余酒与诗嘛!干杯!”
“干杯!”
沈沫沫见何晓喝的正嗨,也动了凡心。几杯二锅头下肚,她整个人都飘飘欲仙了。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沈沫沫说。
“我看你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何晓点出沈沫沫的死穴,沈沫沫的脸瞬间就红了起来,见效比醉酒都快。
“哎哎哎!喝酒怎么能落下我们?”徐蓓拉和孟歌一人拿了一摞刚洗好的杯子,冲何晓和沈沫沫伸出手。
何晓笑着,给他们倒上酒,也就不再提沈沫沫那档子事。啥事?大半夜睡着觉拽着她的室友数落申晨,一条一条又一遍一遍的,听得她都快背下来了。什么走路没个正形、吃饭狼吞虎咽、睡觉爱打呼噜等等等等,有一算一、有二算二、不胜枚举。
天色一点一点的暗下去,整个小区也显得异常惨淡,不过这屋里的十个人都已经喝得有点高了,对那些有的没的的诡异气氛置之不理。
“你们几个以后会找个什么样的人结婚啊?”孟歌这顿酒喝的,总算是能聊点正常女生的话题了。
“我知道我知道!何晓肯定是找个郭深那样的,不对……应该说就是郭深!沈沫沫嘛,那也肯定是申晨了!”徐蓓拉这兴奋劲儿里的语气非常肯定。
何晓偷偷地瞄了一眼郭深,没发表什么意见,郭深倒是一脸笑意,相来那些话他是听到了。在何晓心里,徐蓓拉的话正是她所想,应该……也是郭深所想吧。想到这,她不由自主的弯起嘴角笑了。
沈沫沫听了倒是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般,但她越是否定,她的那些心思就越是显露无遗,俗话说“此地无银三百两”,说的就是她。申晨脸上的笑意直达眼底,原来之前那些看破红尘的模样,全是她说谎。
“你呢,蓓拉?”孟歌问。
“我?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也没什么耐心再去经营它了,所以我希望以后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就好。”
何晓困惑,没有爱情的话,为什么还要结婚?她想起何清悦,脸色阴暗了几分。
“孟孟,那你呢?”徐蓓拉反问孟歌。
“我不知道,我想我肯定是那种工作狂吧!以后你们身边要是有合适的,记得介绍给我,不然我还得厚着脸皮去相亲!”孟歌幻想到自己相亲的种种,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她会沦落到那种境地吗?
“你可得了吧!以前你是法律系的高材生,现在你是法律界首屈一指的鲜花,追你的肯定多了去了!”何晓打趣她道。
“别了吧,实战不如我的我看不上!”
“孟孟……”沈沫沫忽然同情起孟歌来,毕竟这个女娃娃到现在连个心动的人还没有呢。
“你们干嘛都这种眼神看着我呀?我肯定嫁的出去!”在崩溃之前,孟歌出言打住了这一干人等异样的眼神,巧合的是就在她的话音落下之时,室内霎时一片明亮……
“各位,洗洗睡吧!”向昭默默收了杯,爬上了楼梯,其他几个人也都各自忙活去了。
对于未来的预想,也只是预想,没有人能够提早欲知未来如何,更不会有人一成不变直至消亡。只可惜,这十个人当中,少有参悟。
后来,春雨浇灌了夏花,秋风又吹来了冬雪,一年四季在窗前悄悄变化,男孩背后藏着鲜花,女孩的心里也在挣扎,可是那一步谁都没往出跨。他们拿着岁月的画笔,在空白的纸上描摹着蹒跚的痕迹,一步、两步、三步……延伸而去的,有烦恼,也有温情,那是他们的大学时光,也是他们记忆里,因着没有林夕园和林家其他人的介入,真正无忧无虑的几年。
可是,此后回想起来,青春这一段已是遥不可及,仿佛前生前世般远去。
上午十点,何晓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在公司里来回穿行,她一身雷厉风行的做派,大有经理的风范。由于沈沫沫几天前因为某某人不争气的感冒了,何晓只得一个人挑大梁。虽是临危受命,但是她工作起来却毫不含糊。下午两点,她收好了手里的项目,关掉电脑,准备去医院接沈沫沫出院。
地下停车场里,她摸着自己两个月前刚入手的新车,不禁感叹岁月不饶人。
岁月不饶人,如今的她已经是半个社会人了,左脚还在校园里,右脚已经在公司稳坐着财务经理的位子,这可能是别人努力半辈子才有的殊荣,可到她这里简直就是轻而易举。是了,有人会说这只是富二代的荣耀而已,但她何晓曾说过,会让所有人看到家族在她手里变成发光体。
医院里的人忙忙叨叨,看起来一个比一个心急,何晓反倒不慌不忙得走着。前些天申晨小哥因为工作需要去应酬,被人灌了个酩酊大醉不说,脸颊上还有一枚女人的唇印,这事儿在沈沫沫那可是真没解释清楚。这不,沈大小姐挑准了一个暴雨天离家出走,作出病来了,把自己折腾到医院住了好几天。
正想着,何晓已经走到了沈沫沫的病房门前,但是她没有立刻推门进去。万一人家两个人和好了,现在正谈情说爱呢,那她一推门就撞见了,是不是有点尴尬啊!万一沈沫沫一激动,准备杀人灭口可怎么办?这种冒着生命危险的憋屈事,她可不能干。
于是,她用了点力气,连续敲了三下门。
“进来!”一个熟悉的女声,可是却不是沈沫沫。
何晓一时想不起来这声音的主人是谁,就直直的站在那里。此时她面前的门忽然自己开了,而在她对面站着的……
“怎么是你?”林夕园不着脂粉的素颜有些惨淡。
何晓的惊讶只有瞬间,转而换做了一副冰冷,“没错,是我。”
“呵,知道我病了,就来猫哭耗子假慈悲吗?何晓?”
何晓的表情依旧,“当然,以你之痛做我之乐,这还要多谢你当年不吝赐教。”
“何晓!”果然,林夕园立马带着怒气了,她手指着门外,“不用假惺惺的在这耀武扬威,你给我滚!”
何晓不怒反笑,“那好,祝你早日康复!”
语罢,何晓便一步步消失在了林夕园的视线里,而林夕园看着何晓远去的背影,只能恨恨得咬着牙。那究竟是怎样的恨呢?在各自经历多年之后还依然存在于内心的恨?
出了医院,何晓直接把车开上了路,过了两个红绿灯之后,沈沫沫的电话嗡嗡响起。
“喂?沫沫!”她接起来。
“晓晓,我和申晨已经在家了,你不用再去医院接我了!”
“沫沫,我在医院……”
“啊?你已经去啦?sorry啦,白折腾你一趟,我还以为你会下班再去的。”
“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我刚才在医院里碰到林夕园……她就在你住的那间,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去的。”
“什么?”沈沫沫语气里的惊讶,绝对不低于火星撞地球。“她有没有难为你?你现在还好吧?没受伤吧?”
“我没事,她病了,奈何不了我。”
申晨抢过电话,“晓晓,我最近听郭深说林氏集团出了点状况,好像是新出的建材查出质量问题了,这林夕园点背,刚接手林氏就出了这样的披露,肯定急得发疯,这种时候咱们还是不要和她碰面为好。”
“好,我记下了。”
挂断电话,何晓便沉着一张脸。她一直想不明白的那件事,又在她脑海中浮现。这四年里,林家也太过消停了,消停的有点不正常。这感觉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一般,压抑且低沉,何晓的每一根神经都随之紧绷,生怕自己一个顾及不到,便毁了他们苦心经营的心血。
但是,没有人不会悲观得想,如果真的有天灾人祸,要怎么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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