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寻找迷失的自己 >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的确,你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多年以后,文昊每每回想起那天发生的事情,都觉得“缘分”二字妙不可言。自己人生的际遇,就如同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驱散了阴霾,洗去了尘埃。

  就象一首歌里这样唱道:“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自己与若兰的那一场偶遇。他觉得,若兰就是冥冥之中上天派到凡尘来拯救他的天使。在那辆充斥着各种气味与冷漠、拥挤又嘈杂的公交车上,她的善意举动,她的莞尔一笑,她的温柔眼神,都带给他那样真实的震撼与感动,让他在这座孤独的城市中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温暖。

  还有那只给他带来好运的流浪小狗,后来,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浪浪。”

  那天他把浪浪抱回去后,马上给它洗了个热水澡,并且把它身上纠结在一起的毛小心地剪掉,用毛巾擦干之后,他发现这是一只长得很漂亮的小公狗,至于是什么品种,他也说不上来,应该是一只串串。

  他去“飞扬”上班后,不久就搬进了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四个人一间,条件还不错。然而公司有规定,宿舍禁止养宠物。这下让文昊犯了愁,浪浪该怎么办呢?它是一条生命,生命不分贵贱,既然当初决定了要收养它,他就绝不会抛下它不管,让它再变成一只流浪狗。

  于是他想到了若兰,他觉得这个善良美丽的女孩一定会帮他想出一个好法子。

  几天后,若兰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她学校的一位退休老教授听了浪浪的故事后,表示愿意收养它。老教授家里已经有一只狗了,想再养一只,两只狗好作伴。若兰说:“我打听过了,老教授人很好,以前在学校里是教中国画的,为人正直,心地善良,退休以后没事就在家里写写画画,再种些花花草草什么的。他很喜欢狗,家里养了一只博美犬,爱得跟宝贝一样,照顾得跟孩子似的,每天傍晚都要带它出去散步。我觉得这样是再好不过了,因为我们都没有时间照顾浪浪,浪浪交给他我们也放心,而且教授还说了,只要我们有时间,随时可以去他家里看浪浪。”

  对于浪浪的这个归宿,文昊自然是觉得极好。尤其是若兰还用了“我们”二字,那样自然而然地从她口中说出来,更让他心花怒放,仿佛他与她是联系在一起的、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爱情故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文昊对若兰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而他能感觉到若兰对他也颇具好感。

  说实话,抛开家境不说,文昊自身的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一米八的个子,身材挺拔,五官俊朗,清澈而深邃的眼睛,线条优美的嘴唇,微微笑一下,足以让情窦初开的少女神魂颠倒。而且他聪明,从小勤奋好学,连莱大那样的名校都能考得上,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在老家的时候,除了阿娟之外,村里还有几个姑娘毫不掩饰地喜欢他。上大学时,主动追他,或暗暗示好的女同学也有好几个。然而这些年他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一方面,出身寒微让他的内心深处依然隐藏着深深的自卑,二者,这些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子。

  直到那一天,若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若兰是地地道道的渝城人,从小就生活在大都市里,父亲是渝城一所高级中学的历史老师,母亲在一家大企业做会计,家境虽然算不上富裕,但她和弟弟若辰从来没有吃过什么苦,姐弟俩在一种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若兰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率真又善良,一点心机都没有,不象有些女生在恋爱当中经常会使出一些欲擒故纵的小伎俩,让人捉摸不透,搞得自己的男朋友很累很辛苦。若兰从来不会那样做,她随遇而安,与世无争,就象一朵静静盛开的莲花,与生俱来就有一种清新脱俗的味道,让她周围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继而喜欢上她。

  有这样一位善解人意、气质出众的女友,让文昊感觉相当的快乐和满足。

  爱情的滋润让他的事业突飞猛进。

  他本来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再加上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事认真又仔细,在与各种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学到了很多大学里和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积累了很多经验,不久就能独当一面了。

  当他撰写的广告文案获得客户认可的时候,当他为××企业设计的Logo被采用的时候,当他策划的××公司的开业庆典成功实施的时候,当他在员工大会得到董事长“钦赞”的时候,他的心情都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成就感与幸福感,他觉得自己总算得到了幸运之神的眷顾,终于苦尽甘来了。

  那段时间,文昊正处于热恋之中,被无处不在的幸福所包围着,脸上容光焕发,神采奕奕,眉宇间英气逼人,周身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彩。

  公司客户服务部新来的美女客服,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长得明眸皓齿,性格活泼开朗,因为人长得美,嘴巴又甜,在公司里,凡是女的都叫姐,凡是男的都叫哥,人缘极好。自从有一次她在电梯里碰见文昊后,就经常利用午休的时间往他们部门跑,和其他同事聊天说笑,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秋波流转,却总是有意无意从文昊身上扫过。女孩心思细腻,经常“顺便”给他带个早餐,中午帮他叫个外卖,或者在他的办公桌上放个苹果什么的,久而久之,办公室的几个同事都看出来了,这美女对他有意思,何止是有意思,简直是青睐有加!

  起初,文昊对于美女客服的明示或暗示,统统装傻不予理会。后来,女孩放下矜持,主动邀请他下班一起去吃饭,遭到了他的委婉谢绝。

  女孩居然一点也不气馁,她愈发觉得这个男人与众不同,不仅才华横溢,英俊迷人,而且对美女目不斜视,彬彬有礼,颇有绅士风度。

  当女孩第三次向他发出邀请的时候,文昊认真打量了她一番,那双黑漆漆的杏眼正脉脉含情地看着自己。他承认眼前这个女孩确实是一个美女,但他对她却无法产生像若兰那样的情愫,那种只需一眼便再也无法忘却的感觉。

  思忖良久,他干脆直接拒绝了她,虽然有些于心不忍。

  “小丫头,哥没时间陪你一起吃饭呢!因为,我每天下班都要去接我女朋友。”

  女孩的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失望,“啊?你有女朋友啦?”她喃喃道:“你女朋友真幸福,我好羡慕她......”

  等到若兰大学毕业的时候,文昊凭借自己的努力,升任为“飞扬”的文案策划部经理,不仅月薪翻了一番,同时还赢得了上司的信任和下属的尊重。

  而他自己也逐渐融入了城市的生活,从他的身上,已经很难看出当年那个农村男孩的影子,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

  因此,当若兰第一次把他带回家见父母的时候,她看得出来,父母对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文昊那天表现出了极好的风度和文雅的举止,态度诚恳,彬彬有礼。他知道若兰父亲是历史老师,吃饭的时候还特地向杜颂衡请教了许多有关历史的问题。杜颂衡侃侃而谈,在饭桌上发表了一番激情演讲。文昊听得既专注又津津有味,眼神充满了尊敬和崇拜。苏晓筠则在一旁眉开眼笑,不停地给文昊夹菜盛汤,她对这个名校毕业、高大帅气的准女婿,越看心里越是喜欢。那天若辰也刚好从学校回来,文昊听若兰讲过,她这个弟弟非常聪明,但是有点“不务正业”,爱好写小说,小学六年级就创作了一部二十万字的玄幻小说在同学之间传阅,随着年龄的增长,这小子对写小说已到了痴迷的地步。于是他便投其所好买了80后女作家笛安的《西决》和《东霓》送给若辰,若辰拿到书后欣喜地问:“我正打算买这两本呢,咦?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刚一说完,又恍然大悟拍了下脑袋,“晕倒,我傻了,这难到还用问吗,当然是我姐告诉你的了。”大家都笑了,室内的气氛和谐又舒畅。

  文昊在渝城呆了五天,若兰带他去逛了周边几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品尝了许多当地的特色小吃,文昊玩得很尽兴。

  临走之前,他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对若兰的父母说:“叔叔阿姨,我回去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赚了钱好好孝敬您们,让兰兰过上好日子,您们放心,只要有我在,我不会让兰兰受到一点点委屈的。”

  文昊走后,苏晓筠对杜颂衡说:“这孩子看起来是不错,很懂事,名牌大学毕业,外形和我们兰兰也很般配,就是家里条件不好,经济负担太重了,听兰兰说他爸几年前就不在了,这以后,他家不就全靠他一个人了吗,还有他老家那个地名,××县××镇××村,我真的连听都没有听过。”

  “这找男朋友啊,关键还是要看人品,”杜颂衡笑道:“就象你一样,当初那么多追求者,都没有看上,偏偏看上我这个穷教书的,但事实证明,你还真有眼光,是不是?我们当初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现在不也生活得好好的吗?只要两个人感情好,一家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开开心心,这比什么都好。”

  “你这是变相地夸自己嘛,不过呢,你说的也有道理。”苏晓筠脸微微一红,“你看我们单位的李姐,她女儿前两年就嫁了个有钱人,听说是××集团老总的儿子,典型的富二代,也不知怎么就看上她女儿了,那女孩我见过,长得是漂亮,但和我们兰兰相比,气质那就差远了。你不知道,刚结婚那一阵,李姐整天在我们办公室里炫耀,夸他女婿是如何优秀,如何有钱,如何孝顺。最近听说她女儿已经离婚了,原因是那男的不仅出轨找小三,而且还有家庭暴力,天啦!你想想这有多可怕!李姐现在一提起他前女婿就恨得咬牙切齿,大骂他不是人,是混蛋!是人渣!所以说,我也赞同你的观点,人品最重要,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再好一点,那就更好了。”

  “嗯,这几天通过我的观察,我觉得文昊这孩子不错,聪明,踏实,能吃苦,有抱负。这么年轻就是大公司的部门经理了,以后肯定会有一番大作为。最主要是他对兰兰好,这农村出来的孩子,吃过苦,懂得心疼人,知道去珍惜。他老家确实很偏远,但兰兰又不是要嫁到那里去,他们以后结婚,肯定住在莱恩市。”

  “话是这样说,但现实问题不得不考虑,房子呢?房子怎么解决?现在莱恩市的房价有多高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参加工作才两年,每月还要往家里寄钱,买房显然是不可能的,难到你想让咱们的宝贝女儿和他一起租房子住呀?”

  “我当然舍不得女儿吃苦,但兰兰的性格你是了解的,表面看起来很柔顺,其实内心倔强得很,这一点,跟你一模一样。当年你爸妈还不是担心你跟我吃苦受累,坚决不同意,你不也义无反顾地嫁给我了吗?我相信兰兰的眼光,也看好文昊这孩子,如果到时候实在不行,我们存的那笔钱,拿一半给他们付个首付,反正我们的钱也是留给女儿和儿子的,早给晚给都一样。”

  “好,那就这么定了。”苏晓筠说:“不过,我还是不想女儿离我们那么远,如果他们能回渝城来,是最好不过了。”

  “这个等以后再说吧,现在文昊的事业刚有点起色,换工作是不明智的行为。”

  “嗯。”

  自己的男朋友得到了家人的认可,若兰心中甚是欢喜,她觉得刚开始自己的那一点点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她有家庭果然是最开明的家庭。

  倒是筱筱,对这件事颇有看法。

  文昊走后,有一次两人一起逛商场,边走边聊,若兰告诉筱筱,自己再过半个月就要去莱恩市一家出版社上班了。那家出版社前不久到学校来招聘美术编辑,若兰前去应聘,没想到被录用了。筱筱一听,停下脚步,把若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表情十分凝重,然后她用一种语重心长的口气对若兰说:“小兰,你真的想清楚的了吗?真的要不远千里去投奔赵文昊?”

  “嗯。”

  “为什么是你去?为什么不是他到渝城来?”筱筱把眼睛睁得圆圆的。

  “他在那家公司发展得还不错,连董事长都很欣赏他,听说,过段时间有可能还会升职加薪。”若兰轻声说,脸上流露着喜悦。

  “小兰,我承认,赵文昊是长得很帅,各方面都比较优秀,而且我看得出来,他是很爱你的。但是象你这样的女孩子,哪个男人见了会不爱呢?我要是男人,我肯定早就爱上你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哪还轮得到他赵文昊?呵呵,你说是不是?但是小兰,作为你最好的朋友,我不得不提醒你,象这种鲤鱼跳龙门,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属于典型的凤凰男,凤凰男你知道吗?你去网上看一下,多少人用她们的惨痛经历告诉你,凤凰男坚决不能碰!实践出真知啊,老祖宗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婚姻还是要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两个人从小生活的环境不一样,生活方式不一样,消费观念也不一样,以后共同生活,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异想不到的问题。小兰,你没去过农村,特别是那些偏远的地区,你根本无法想象那些地方有多么多么的闭塞。”

  “哦……”

  “小兰,你不要不以为然。我以前看过一个贴,那男主可以说是凤凰男中的极品!也是考上名牌大学,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光宗耀祖,是整个村的骄傲。殊不知到了城市以后,才发现比自己优秀的人比比皆是,于是心里就产生一种强烈的落差,这种落差迫使他必须尽快融入城市的生活,他想到的最好最快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城市的女朋友。这时候女主出现了,就跟你一样,单纯、美貌、学历高。刚开始男的对女的是各种甜言蜜语,百依百顺,一结婚,马上露出真面目,小心眼,大男子主义,自己在外花天酒地,对老婆严格要求,必须要贤惠,节俭,吃苦,孝顺。而且老家还有一大帮厚脸皮的亲戚,屁大点事都跑来找他们帮忙,动不动不就伸手借钱,借了又从来不还,男的死要面子,统统来者不拒。到后来,婆婆又搬来和他们一起住,这个婆婆也很奇葩,觉得自己的儿子是全天下最优秀的,是儿媳高攀了他们家,婆媳关系相当紧张,后来女儿出生了,那婆婆还重男轻女,整天没有好脸色,女的实在受不了了,最后离婚带着孩子走了。”

  “象这种奇葩的毕竟是少数,你不能以偏概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什么以偏概全,什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你不信去网上搜一下,部部都是血泪史!”

  “好啦筱筱,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文昊他不是这样的人,绝对不是。”若兰提起文昊,一脸的温柔。

  “就算他不是这样的人,你也要现实一点呀小兰,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没房没车,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就他那点工资,要想在莱恩那样的大城市买房,要等到猴年马月啊?你条件这么好,你没必要跟他一起吃苦受累啊!”

  “我们不是还年轻么?只要努力,以后机会多得是。”若兰笑道。

  “那你舍得离开你生活二十几年的家,离开你爸妈,还有我?”筱筱白了她一眼,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明明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明明那么多条件好的男人对她有意思,她却连看都不看别人一眼,就认准一个赵文昊!

  “肯定舍不得啦!但我们会经常回来的呀!现在交通这么便利,飞机就两个半小时,只要有钱,每个月飞一次都可以,我想你们了,打个飞的就回来了。”

  筱筱耸耸肩,“前提是要有钱,如果赵文昊是有钱的男人,那我还担心你干嘛呢?”对于这个从小玩到大的闺蜜,自己更多的时候把她当成妹妹。

  “好啦亲爱的,你真是比我妈还啰嗦。”若兰上前挽着筱筱的胳膊,亲昵地笑道。

  “好吧,天真的女孩!”筱筱叹了一口气,“小兰,我虽然舍不得你走,但我真心希望你以后能够幸福、快乐。如果赵文昊敢对你不好,或者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哼!我饶不了他!”


  (https://www.dingdlannn.cc/ddk84518/4351606.html)


1秒记住顶点小说:www.dingdlannn.cc。手机版阅读网址:m.dingdlann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