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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种地也很难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熟能生巧。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种地这种事搞多了也是能做出事业来的。

  现代哲学告诉我们,实践是创造历史的唯一途径,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

  而随着劳动的进行,张弦柊也越发知道自己关于记忆的推断是正确的,因为他忽然就想起来自己原来也是干过一段时间种地活计的,这现成的经验啊!

  嘿嘿嘿,看来我在这黄土地上又能重操旧业了!

  老张家祖上传下来的地大概有二三十亩的样子,靠自家那点人力资源,光下个种子就要好几天,更别提翻地之类的重活。所以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节约时间,来提高效率。

  本以为能有什么机械设备可以借用一下来帮助自己减轻负担的张弦柊环视了村子一圈,才发现这边的人能有一头牛就已经是奢侈的行为了。就连郑维扬家里的那些个佃户也是租用的黄牛来耕田,什么犁啊、耙呀,纯粹手工作业,简单地讲就是犁地要用牛,耙地要靠手。这还不是最糟的,最糟糕的是自己完全对手工制造业一窍不通,想做点东西也不成!

  对比自己记忆中的那些现代化的耕地、播种、施肥、收获机械后他绝望地发现:原来种地也是如此不易的一件事啊!

  好在现在的自己有的是力气,搁以前那小身板早就趴下了。你还别说,谈到身体素质,张弦柊可是很骄傲的。四里的村子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明明才十岁,但看起来比他更像小伙子的人存在。

  开春的时候,村头的那条河化了冻,张弦柊偷空到河边一看:乖乖,那个帅气的倒影到底是谁的?!现在的他可是有那么一点玉树临风的味道了,当然如果不是生在军户之家又种地的话。但是总而言之,论身材我很壮、论相貌我比较帅,长大以后定是一个迷死万千少女的大好青年啊!

  哎,想想就好。妈,您先歇着,我挑水浇地去!

  话说这万历年间的几个边镇,农民们吃的住的都没有啥大的变化,当然这是种的农作物所带来的结果。在勉强能糊口的年代,手里的土地大部分都会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非经济作物,而这些农作物产量又极其低下,每亩地能打个一石小麦已经是丰产,全家六七口人两个月都不能支持,所以农民们普遍都会有十几甚至几百亩土地,以数量来弥补质量。

  我们管拥有十几亩的人叫佃户,拥有几百亩的人叫地主。上千年下来,各个王朝的土地情况基本都是如此。

  张弦柊家里种的地基本上是国家分给的军屯,现在变成了私产,还差点变成了他人的私产。老爹对这地是极为珍惜,少种一点东西都不行。算起来每年收的粮食也够吃的,偶尔有外面逃荒的过来还可以救济一下。张快在这一带名声还是不错的,连带着自己这个儿子也被人看着。宋二虎那厮家里的人多,地更多,整天也是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幸好冬麦到现在只需浇水施肥,静待收获。

  连日的忙碌让人疲惫不堪,春风吹过三秦大地后又一次带来绿色,绵绵的春雨节省了很多人力,上天代替它的这些虔诚的子民浇灌干涸的土地。记忆中西北一带有段时期会持久的干旱,从而导致了那场旷日持久的动乱局面,耗尽了原本还可以支撑的帝国精力,昔日万民敬仰的大明王朝轰然倒塌。

  看来老天还没有让自己到举步维艰地步,无际的原野正等待收获的农人。渐渐到来的炽热预示着夏天的脚步近了。

  五月的三秦之地小麦已经成熟,满目金黄的场景让张弦柊忍不住的深深吸了口气:“还是熟悉的味道,估计这麦粒连起来可以环绕地球几圈吧!”这个时节会有一些来自西北的人来帮那些地主们打短工,按天收费割麦子,人们都叫这些人“麦客”。当然这些高级的雇工张弦柊是用不起的,所以他只能和老爹一起挥汗如雨奋斗在田里。

  饶是干了不少农活,这手里的镰刀还是觉得笨重不堪,张弦柊割来割去,只觉得整个人都要散架了。但每逢休息时间母亲送来饭菜,看着父母们同样辛苦的样子,他也不由得心疼不已。嗯,为了这个家也要努力干活!

  农忙其实也就那么几天,收获的却是全家人生存的希望。

  收割、脱粒、晾晒、收仓......,一切的事情忙完以后,田地里只剩下参差的麦茬。捆了麦秸秆当做家里的柴火,扫了场院里沾满了泥土的遗漏麦粒当做饲养鸡鸭的料,这个忙时就算过去了。再等个一两天,下了雨,土壤稍微湿润些就可以栽种高粱和谷子当秋粮了。北方普遍一年两熟,小麦大多要上交官府,只有这些杂粮才是百姓们真正的口粮。

  闲下来的张弦柊一直在看老爹给的那些个书籍,他是真心搞不懂这些边军怎么会搞到这些东西的,不过本着聊胜于无的心理,还是作为消遣读一下。张快是一直记得林国熙的话,所以才搜来一些杂书给儿子看,在他眼里,这小子似乎是光耀门楣的唯一希望。而儿子除了读书之外,还会帮助周围有困难的邻居干些杂活之类的,很有人缘。对自己的那些以往的同学们也是团结互助,道德上绝对没问题,这一点随他老爹我!

  说到学堂事情,在张弦柊的这些同学里,李子孝、宋二虎、王家恒、郑维扬是和他很要好的朋友。这四人家境不一,大体上来说是只有郑维扬家是地主,其余四家都是农民。除去王家恒、宋二虎和自己家是军籍,那李子孝家则是民籍。当兵的还有饷银可以拿,民户可是没这一项收入的。而且官府的杂役也特别的多,幸好李子孝家丁口不少,才勉强过得来。而且张弦柊还听说他不久也要退学了,失学大军队伍又增加了一员。

  比起李子孝,郑维扬家那叫一个豪华,亭台楼阁、雕楼画栋这些都没有,不过占地面积还是很可观的。这家伙仗着家里有钱开学那会儿不停的欺负新同学,后来被自己的人格魅力(武力)折服了,现在大家亲的像一家人一样。

  夏收的时候,由于不用自己动手,郑维扬简直是闲的蛋疼,玩伴们大多忙着自家的庄稼收获,也没空理他。好不容易等到大家都不忙了,马上就屁颠屁颠的邀张弦柊一起玩耍。

  要说男生最爱的夏日运动,明代的张弦柊肯定会说游泳,因为除了这个他们什么也没有。巧的是郑维扬正好不会,所以张弦柊担任了他的指导教练一职。

  约了宋二虎,几人一起到村外两里处的小河里洗澡,时间也是过得很快。听他们说自家的庄稼收成怎样怎样,个个都很牛的样子,也是很快活。毛爷爷说“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虽然此时境况不同,心情倒是不差多少,少年总是容易自信的。

  收麦子的时候问了下老爹打算种什么秋粮,才知道自己那个时代已经广泛种植的玉米还是个稀罕物,这边人都没听说过!问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回答,地里一般只种高粱和谷子。靠!说好的主角光环呢!连个种子都不给,怎么能发片发家?!

  几个人一起玩的时候谈得最多的就是郑维扬家最近有什么新鲜玩意,要知道这货的哥哥们可都是在外经商的,据说有的甚至都跑到海上去了,照道理应该被官府搞定才是,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千古如一!张弦柊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问两人有没有见过一种叫玉米的东西,得到的回答是一致的:没有。而且还有反问句:什么是玉米?搞的自己是大叹交友不慎,连个穿越的都没有!张弦柊很明白,在如今的世界,单凭高粱什么的东西是绝对没有什么竞争力的,要想靠农业致富,非要有一些外来的品种不可!

  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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