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目里送君离别去
我和常锦被安排在东苑伺候大夫人的起居日常,以及东苑的卫生保洁。
这未来总算尘埃落定,我虽然在孟府娇生惯养,从没有做过任何粗活,但因为前一世养父无妻无子,我便承包了家中各种琐碎的家务,所以也算是为现在的生活有个铺垫吧,况且这些下人做的事不过就是洗洗衣服,做做饭,没什么难事,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意思!
哈哈,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根据这几个月的观察,我发现景知并没有想象中的刻薄,其实她不过就是嗓门大,外加嘴巴毒,总吐出些不文明的粗话来骂东苑的下人。
开始几天她对我和常锦又是打又是骂,着实惹人讨厌,我恨她几乎都恨得牙痒痒,但过了几日之后,她常常会在空闲时间与我和常锦说说一些太傅府里的事情,模样可亲了许多。
对了,她还亲切地唤我珺丫头呢,总夸我长得漂亮,脑子好用。
人总是喜欢听好话的,我也不例外,总之这些都为我给她的评价大大加分!总而言之,她就是只纸老虎!初始的刻薄大概想给新来的丫头点颜色瞧瞧,好让她容易管教些。
檀香幽幽,安人心神的气味从鼻间绕入心底,东苑仿若佛堂圣地,整个房间充斥脱凡世俗的味道。
大夫人轻阖眼睛坐在紫檀木所制的椅子上,房中安静得即便是微妙的一响一动都显得格外突兀,只听得噼啪噼啪,一声又一声,从大夫人手中拨动的佛珠中跳跃出来,仿佛能敲击人心脏最中央的位置,一下又一下,准确无误!
“景知,老爷最近如何?”
突然缓缓睁开眼睛,狭长深邃,不得不承认,其实大夫人也是个极美的人。
“老爷今天辰时便入了宫。”
“哦?那么早?”
“是啊,夫人,有件事情老奴不知当讲不当讲!”
景知躬身,踌躇。
大夫人紧紧锁着着景知的眼睛,高深莫测:“讲!”
“老爷今天入宫,还将二公子给一同带去了。”
景知对上大夫人紧盯着自己的眼睛,臃肿的身躯微微弓着。
“什么!那个鲜卑竖子?老爷把他带进宫干嘛?”
大夫人突然一瞬的乍然,手中的佛珠啪啦一声被重重地拨弄,然后突然停了下来。
狭长深邃的眼睛瞥了眼门口那道屏风,然后又重新移到景知身上。
景知被看得有些不自在,肥胖的身躯突然微微抖动了一下,缓了缓,眼光微闪:“老奴正是不知,才将这事告与大夫人。”
说完景知揣测地看着大夫人手里握着的佛珠。
大夫人收回目光,嗤笑一声:“老爷当真还忘不了那个鲜卑贱人!她生的儿子当做心头宝!”
我被那瘆人的笑声吓了一跳,无比雍容的大夫人的真实面目,原来是这样,比鬼面还要冷厉骇人!
景知身子一抖,怯怯看了眼大夫人,附和道:“夫人不必生气,老爷不过是糊涂了,您看,那二公子眼睛五官十分深邃立体,肤色毛发也与汉人不同。三夫人是鲜卑人,与汉人所生的孩子虽会有鲜卑相貌,但总会被淡化。可…二公子分明生得与我们完全不同!况且当年……”
“住口!宋家子嗣容不得猜测!”大夫人眼睛一瞪。
话虽是这么说,可她狭长的眼睛中还是划过一抹神秘复杂之色。
“是,老奴知错。”景知低头道。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若论凌厉骇人的还是这玉面祥和的大夫人,我可是长知识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一般越是面上温柔的人,心肠越是狠辣!
我擦着上边没什么灰尘的青玉瓷瓶,真真无奈,分明干干净净偏偏要吃饱了饭没事找事做,大户人家真是讲究。估计以前孟府也是这样,不过我“居庙堂之高”,自然无需关心这些杂七杂八的小事。
在宋府待了几个月,我多多少少听说过这个大夫人口中的鲜卑竖子——宋府的二公子宋誉。
睡前饭后,常常会有几个比我年长些的婢女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这个宋誉,而内容无非就是宋誉长得怎么怎么好看,怎么怎么有才华之类的,每次讨论到正起劲的时候都会被景知的大嗓门一哄而散。不过这些小粉丝群永远也不会散,一有机会就满面花痴地讨论她们的大BOSS!与现在的哈韩脑残粉可有得一拼呢,哈哈,这倒是打破了我一贯以为古人都是行事规矩的思想,原来古人也这么八卦。
总之,按照我从这些小粉丝中得到的讯息,宋誉,宋太傅的第二个儿子,今年十二岁,继承了他鲜卑族血统母亲的美貌,有着一头异于汉人的栗色长发和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异域风情的美丽,只可惜他母亲早逝,不然照着宋太傅对她的宠爱,早就是太傅府至高无上的女主人了,而他的母亲在七年前就去世了,也就是说他五岁就丧母,这不禁令我对他生起一丝同情来。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宋太傅对这个幼年丧母的儿子出其的好,这才戳中大夫人的气氛点,也让我有幸目睹了大夫人盛怒妒忌时的风采!
我十分好奇这宋誉究竟长得怎样?或许我可以在暗地里偷偷瞧上他一两眼,了结心头那挠人的好奇心思,只可惜我在府中呆了那么久,竟也没有见到过他一面!靠!shit!果真是“圣人”,难见其容颜,只能发挥我强大的大脑了,于是我绞尽脑汁,根据所有的描述脑补出来的——咳咳!!!有点……综合上述!宋誉就是一个琥珀色眸子的怪物!毫无美感可言!
夜里,明月当空,却突然下起了小雨,常锦坐在窗户边的椅子上望着细如牛毛的绵绵雨发呆,她回头看我,眼底渐渐湿润:“三妹,我们以后一直得呆在宋府过这样下等人的生活吗?”
我看出她眼底的黯然,从一个富家小姐沦落到身份低贱的下人,不论是谁心中都会难过。
我走过去,在她面前停住,伸出手指了指窗外的细雨毅然道:“是啊,常锦,记住我们现在只是宋府东苑大夫人房里的奴婢,若是想要活下去,我们的曾经就得像这雨一样落入土中,不为人知!”
她看了看我,适才还甜润的声线变得哽咽无比:“三妹难道不恨么?”
我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叹了口气:“恨又如何?不恨又如何?我们根本没有能力抗衡,倒不如忘了……”
她虽比我早出生了十几秒,但到底我的阅历比她丰富,心智比她成熟,在我眼中,我可是一直把她当做妹妹。
我靠近她,将她搂进我的怀里,她闭了眼,看得出她在尽力释怀。血脉相连,我竟能清晰感觉她一声又一声有力的心跳,大概在娘肚子里的时候,我们也是这般的吧。
我不禁又搂紧了几分,血浓于水的情来之不易,常锦,以后便让我们这样好好活下去吧,不论苦难。
“扑啦扑啦——”
突然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我和常锦同时一喜,纷纷抬头!
一只雪白的鸽子从雨中飞来,雪白的翅膀被细绵的雨水微微打湿,扑打着空气中的水雾似的雨,在月光中犹如一粒粒细小的珠子。
这只白鸽是我三个月前救下来的,当时我和常锦被安排在这个破败的小屋,小屋到处都积着厚厚的灰尘,应该很久没有打扫,结果怎么也不会想到,窗户下竟有一只鸟!
走近一看,是只带血的鸽子,我胆子比较大,过去抓住了那只鸽子,它既不动也不跑,我给它仔细检查了伤口,发现伤到了骨头。我想如果不及时处理,它可能会永远无法振翅高飞,永远无法实行它的使命。
于是我俩将它收养了下来,为它好好养伤,我们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呢,因为它的羽毛是白色的,所以我们叫它小白,大概过了三个月,它的伤势才完全好了起来,但小白没有离开我们,于是乎它就成了我们的“宠物”!
小白是只信鸽,所以也成了我们与孟朗交流的唯一方式。
我伸出手,洁白的手臂上飘了几滴雨点,清清凉凉的。
小白扑扇翅膀停在我的手臂上,我另一只手抓住小白,将它腿上系着的小纸条取了下来,打开纸条。
常锦脑袋凑了过来,纸条上的字迹秀丽娟美,是孟朗所写!
信的内容大概说的是孟朗去了司马国的边界之地商榷。他与宋瑶结交,宋瑶并没有将他当做下人看待,而是与他拜了把子兄弟。我不禁对这宋瑶的印象又好了些,果然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他没有辜负我的意料,同时也替孟朗感到欣慰,商榷乃汉人与鲜卑分割地带,是重要的镇守之地。那里崇尚武力,也是司马国兵力最为薄弱的地方,所以孟朗到了那里,他可以施展宏图大志!虽然他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兵卒,但是我相信,他有朝一日一定会身着铠甲,浴血杀敌,成为他心目中的英雄。那我提前祝贺他喽,信的最后交待我和常锦不必多挂念他,还有他不在邺城,不在我们身边,让我俩好好照顾自己。
愁绪万千,孟朗这一去,不知什么时候会回来,只可惜,在这讯息不通的古代消息传递的太慢,不然定然见的着孟朗最后一面,我心中无限感叹。
“虽然我们没能亲自送别大哥,但是这不是还有回信吗?就当做是送别好了!”
常锦眨了眨眼睛说道。
她长若羽扇的睫毛扑闪着,薄薄的嘴唇上下阖动,我看得不由得一愣,我忽悠地点了点头,转而笑道:“常锦可真漂亮,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人儿呢!”
常锦脸上浮起几分弧度,她道:“三妹平时不照镜子?”
等等!什么?这话什么意思!是说我长的丑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常锦这个小妮子居然变相说我长的丑!我手往她头上一拍,怒道:“你个死段常锦!竟敢讽刺我丑!”
她哼哼笑,推开我的手,抑制不住笑意:“你我既是双生子,自然长得一模一样,若你丑的话,那我岂不和你一样丑?”
我拍了拍脑袋,哈!拐的弯有点大。原来她所问的我平时不照镜子,其实不是说我丑,而是夸我漂亮。
顿时我心情好了不少。
我扬了扬下巴,咳了咳,“时辰不早了,睡觉!”
常锦张着嘴吧打了一个哈欠,睡眼朦胧,显然是有些困了,也难怪,这几日都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不困才怪。
一番打闹之后我俩终于倒下睡了,梦里我梦到我、常锦、孟朗三个人坐在一起畅谈人生,像极了小时候我们三人一起玩闹的场景。然后画面突然一转,梦里又出现了一个面容模糊的白衣少年,还没有等我看清那少年的脸,画面便消失殆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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