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的暗恋 1
对于方遥来说,这样的人不过是个名字而言,是一个被人念出来都有荣耀感的名字罢了。
这样的人离她太过遥远,她用尽身上全部的力气奔跑,才能和他并肩。
在追寻他的路途中,不知道要摔多少个跟头,流多少血,方遥原先觉得不值得,不值得为这样高不可攀的人浪费一丝一毫的汗水,她只需要做自己的透明人。
后来,她才发觉是对自己的高估。
毕业典礼开始了有一阵,校合唱团的人站在学术报告厅灯光亮起的舞台上。
女生脸上涂着脂粉,苹果肌饱满发亮,每个人都是高翘的马尾,额头也被梳得光亮,正到膝盖的百褶裙,不短不长刚刚好。
女生们手拉手唱两个声调交织的《送别》,具体的细节方遥如今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那些女孩们的长相也记不清,不过她至今依旧能感受到那就是美好。
女孩们的油光,女孩们不算美艳的五官,女孩们充满希望的青春痘。
青春里的人即使不算美,那也是美好的。
方遥和周念没有通行卡不能去内场,只好在二楼看台上。
看台上的人更多,大多是女生,就干脆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她们一点都不嫌弃那冷冰冰的水泥地,她们三三两两地低着头暧昧地讨论着什么,稚嫩的脸颊上红润饱满,因为兴奋,粉刺若影若现。
程易轲穿着一中的灰红交织的秋季校服,他的个子很高。
主持人是个一米七不到的,戴着眼镜的小男生,站在程易轲旁边实在很不协调,当主持人说话的时候,程易轲微微弯了腰,然后礼貌地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
头顶的灯光从他脸上打过去,方遥看到他的眉眼清秀,眼神十分沉寂,湖泊一样的宁静。像是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在与旁人眼神交汇时,他会自动的,或者说本能的展现礼貌温柔的一面,鼻子是他最为挺拔的部分,这很容易在灯光的照耀下,使得他脸上暗影耸生。
明明是在宽广的阶梯教室,方遥却感觉她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玻璃罩里,她连呼吸都是困难。
可是他很自然,每一个眼神划过,都很流畅,他抬起拿话筒的那双修长洁白的手指,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
方遥隐约听到女生们蠢蠢欲动,被压低说话透露出兴奋的声音,原来这就是程易轲。
从这些声音里,方遥知道了,这就是程易轲。
那个在别人嘴里传言的名字,全市中考第一名,在灰白报纸上出现的模糊轮廓,原来就这样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
那些原本被她在黑夜里丢弃了的沉淀心思,一时间欢脱地跳跃起来,很长时间内成为方遥内心里敏感活跃的情绪。
在那以后,程易轲不再是一个遥远的名字。
他变成了一个遥远的人。
那天程易轲说了什么,方遥听不清楚,自己的眼睛里没有别人,都是这个人在视觉中央里晃来晃去,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王家卫电影里的慢镜头。
只是,自己,从来不会踏上他所在的那个舞台,只能做一个远远地观望者。
他们之间的玻璃罩一直存在,无论那一头渺小的方遥怎样的拍,怎样的大叫,舞台上的程易轲永远淡然微笑着,对台下的追慕者说,“大家好,我叫程易轲,很荣幸能代替08级新生做代表发言…”
突然一阵十分令人不悦的滋啦声。
原来音响出了问题,程易轲的脸上稍露几分尴尬,冲后台候场的主持人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话筒。
方遥心里暗笑着,似乎她更想看落魄或者出差错的样子,可是这种可恶又自私的想法并没有得逞。
程易轲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仿佛此时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如果旁人不是像方遥这样观察入微的话,是一点都领悟不到他此时的仓皇。
也许,恶果就是从这时种下的。
那些夜晚的心思逐渐被织成一张脉络分明,有理有据的大网,那张网便是所有艰难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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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班级是高一(12)班,传说中的崇文班。
这些年教育局下令不允许高中实行按成绩优劣分成实验班普通班之类的,崇文班表面上是天文特长生聚集的班级,实质上就是中考前进行全市优等生的拔尖考试,把理科最优秀的人集合起来。
这是所有一中人都心知肚明的套路。
初高中的分班潜规则是反着的,初中是最好的班级靠前,高中反过来。
初中的好的班级被称作实验班,其他的美其名曰强化班。
当然啦,在家长眼里没有这么复杂,只有好班和差班,快班慢班之分。
方遥是在初二(4)班,一个十分尴尬的班级,因为前面有三个班撑着,后面也有三个班撑着,你不能说它好,你也不能说它差。
一中的初中一直不能算很好,只不过高中的盛名太过闻名,所以前来求学者络绎不绝,按照当时南城教育局的规定,初中以摇号的方式招生,当然也有跨区的学生家长愿意交三万块的择校费。
方遥属于前者,她本身不是聪明的学生,甚至她有想过如果实在学习不下去,就不上高中,去隔壁上一所财经职校,出来能做一个会计也不错。
她的理想生活便是不要辛苦,朝九晚五这样的生活节奏很适合她。
回家的路上,顺便去超市买点熟食带回家,给丈夫孩子做一顿还算不错的晚饭。
毕竟是听周杰伦的歌成长起来的一代,对未来生活总是有着美好的奢望。
他们这一代的人,已经不像70后80后那样有着极为隆重的人生梦想,他们这一代刚出生的时候,祖国便是一番繁荣昌盛的景象,没有江山需要他们去打,没有担子落在他们身上。
报纸上说他们有可能是垮掉的一代,快报上新闻专栏的特约撰稿人,毫不负责地说:他们深谙伊比鸠鲁主义。
方遥有幸看过这篇文章,出自于大名鼎鼎的南城教育学者,c大新闻系教授程静怀的丹青妙笔。
方遥不喜欢这些老掌故的大作,老的掉牙,都是过去人的那套教条,七零后看不惯八零后,八零后便看不惯九零后,不过零零后最倒霉,因为大家都看不惯。
不过方书湛倒是很喜欢程教授的文章,程教授的读者还是很多的,曾经的一篇教育论的文章在南城无人不知,一时间洛阳纸贵。
每次看到爸爸把这位程教授的大作当至理名言在家里诵读时,方遥总是不阴不阳地念叨一句,“看他还不如看周国平呢。”
方爸努了努嘴,“小孩子,懂什么!”
方遥戴上耳机,里面放着周杰伦的《开不了口》,然后把音量调的很大。
她在成长过程中默认了和爸爸永远不会对齐的态度。
初中高中部靠在一起,方遥曾偷偷去过高一(12)班的那层楼,那层楼的楼道比初中部的更宽,更大。
每次路过高一(11)班的那一层楼时,面对教室的银色的门牌,她总是会抬头看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抱着书本快速走过,这样的计谋无数次被她运用的融会贯通,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
直到有一天,她在路过高一(11)班的前门时,被飞来的一颗球吓了一跳,原本就全神贯注的她手一松,怀里的书猛的掉地,。
很快,里面冒出一个人,对方遥招手说抱歉,方遥仓皇地看了一眼,那人是个皮肤黑黝黝的高个男生,长相一般但是浑身散发着阳光和积极,这是程易轲所没有的,程易轲所表现出来好学生的积极向上,总是带着勉强的成分。
男生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啊,同学,没,没砸着你吧?”,说完,他挠挠头。
看起来不是常和女生说话的人。
他看了眼地上的书,二话没说迅速弯腰捡起了,他看了两眼,九年级的政治和语文书。
他带着疑虑地递给了方遥,递给她地时候,他地眉毛皱成一团,可能他并不明白这个初中生为什么会到高中部的楼层上来。
转而困惑地问,“初三的?”
这么长时间,方遥暗自计划好的阴谋居然被这个人给搅乱,方遥慌乱地从他手里拿过那几本书,愤恨地看了他一眼,刚想走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依旧是那个能够阻挡她一切人类正常行为的声音。
“陈逸飞,你干嘛?题说着一半你怎么跑了?”,一个高大俊秀的男孩手中转着一支笔,另一只手拿着测验用纸从教室前门出来。
方遥走不动道,她看了那人一眼,那是她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看程易轲。
方遥注意到他的脸颊左侧靠近耳朵那里有一颗痣,牙齿很白,头发不像普通男生那样乱糟糟,很整齐。只不过有一根头发不安分的翘起来,想必是隔天夜里睡姿不好导致的。
“哎呀,刚才就是你,你没事抢我的篮球干什么,我差点打到人家小学妹。”,陈逸飞哀怨地把过错全部放倒程易轲身上。
程易轲听到后,面色一改,有些吃惊也有点担忧,不像是装出来的“打到人啦?”,他转过身走到方遥的面前,低头瞧了瞧她,“同学,你没事吧?”
方遥眼睛有些花,这是程易轲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同学,你没事吧?”,带着强烈的距离感。
“你要是有事,就来找他,都是他害的。”,陈逸飞撇清责任,方遥能听出来他是在开玩笑。
程易轲笑了一声,骂道,“你丫的,你要是好好和我说题,哪来这么多事。”
方遥很快的说了一句没事,便匆匆逃离那里,如果再呆一会儿,她不知道自己的脸会红成什么样子,走到水池前,她打开水龙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仓皇的,怯懦的,渺小的。
她用手扑着水往脸上拍,可是她还是感觉无比的燥热,她听到预备铃打响了,她再一次望了望镜子里的自己,见自己的样子没什么异样后,刚转身的时候,就再次见到程易轲。
他低着头,耳朵里塞着耳机,两只手上各拎着一把拖把。
方遥和他迎面相逢,他抬着头,昂首挺胸地往卫生间的方向走,或许是自己个头太矮的缘故,他的视觉可视的面积里,没有自己。
可是方遥明明看到他的眼神扫到自己的身上,然后他若无其事的,就跟看到一束花,一个盆栽,一个门牌号那样无关紧要地转到其他地方。
可是刚才,他们刚刚说过话。
所以,方遥羞愤的发誓初三毕业前再也不要来高中部,再也不要玩这种幼稚的把戏。
因为来偷看他的每一次,方遥都觉得自己是个小偷,是个贼,她十分讨厌这种感觉。
她想有一天,名正言顺地以一中高中部学生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从程易轲身边走过,无比坦然的那种。
省得提心吊胆。
方遥就是这样,你可以说她倔得一根筋。
哪怕是暗恋,她也要光明正大的,偷鸡摸狗不是她的作风。
在她心里,她知道,远远的看着他,远远的喜欢,远远的注视,这些都是没有用,你得站到他身边。
顺理成章的那种,她不要做一个可笑的跟踪者,一个失败的偷窥者。
方遥一直跟自己说,我是喜欢他,不是暗恋他,跟那些学校里暗恋他的女生不一样的。
她一度害怕暗恋这个词,仿佛这个词一旦说出,就预兆着感情的无终,讽刺你的一厢情愿。
按照一中初中部的历年排名统计,只有排在年级前100名的人,才有机会步入一中的高中部。
而方遥的成绩一直徘徊在150名左右,想要从300名变成200名很简单,你只要努力下功夫死背书就好。
可是如果你是150名,想前进到100名,却是比登天还要难的。
初三学年一开始,每个班的班主任便开始出动,开始找班里的学生谈话,比如问你最近学习怎么样啊,是想考高中还是早点工作上职校啊。
方遥初三的班主任是个老谋深算的老头,老头有一次班会课的时候,拿了一大摞传单来班上,他清了清嗓子,“啊,我这里有一些不错的职校招生简介,有需要的同学可以问我要点来看看。”
想都不用想,鸦雀无声,老头尴尬地笑了一笑,意味深长地看着正埋头苦读的大家,“其实上高中也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嘛,人生还是有很多种可能的嘛。”
现在想想,他说的还真有道理,不过那时候的他们没有一个听进去,一路奋战在学有所成这条道路上。
老头在周五的自习课上把方遥叫到教室外面,问道,“你的成绩是班里比较好的,心里面有想考的高中吗?我觉得人民中学不错,学习氛围也好,在附中和十三中附近,而且在同等的b级高中里它的二本率是最高的,女孩子学文科很不错,你又这么文静…”
方遥斩钉截铁,打断了老头的一番好意,“一中。”,理所当然,老头愣了两三秒,只见方遥笃定,“老师,我要考一中。”
老头有些惊讶,方遥在他眼里一直那种有一百说五十的孩子,今天方遥的态度让他大跌眼镜,甚至他在想这孩子到底受了什么刺激了?
不知怎么的,这句话传到了数学老师的耳朵里。
方遥的语文和英语十分拔尖,可是数学却是拖她后腿的一门课,120分的卷子,她能考到96分便已经是发挥超常了。
有一次数学的月考,方遥卷子做的很差,只考到了80分不到,数学老师的外号是魔王,她每次站在讲台上,会给人一种她要吃了你的错觉。
这个外号的缘由是因为这老师特爱穿长靴,而且春夏秋冬一季不落,她本身就很壮硕,再踩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学生跟在她身后问题就跟她出门遛狗似的。
魔王把一大摞卷子重重地拍在讲台上,“我看你们是好不了了。这个卷子才做几分啊,你们自己去一班二班问问,他们最差多少,你们最好的是多少?”
宋宇在底下嘀咕,“那你去教一班二班啊。”
“宋宇最后一排,我不说第二遍。”
这太习以为常了,宋宇把笔一丢,潇洒地站到了黑板报底下,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
魔王性格偏激古怪,她也不说话,就这么盯着宋宇看,最后把宋宇看毛了。
“到底想怎么样啊?”,他不耐烦地拧着嘴巴。
“你知道你多少分吗?我说出来都觉得丢人。”
“我不嫌丢人。”
“你是不是觉得你学了体育就可以不用学习了,我告诉你,你不学习就是没出路,不管你学什么,是拉个破琴还是踢个什么球,都没用。”,方遥不耐烦地翻着语文评价手册,她最烦老师这么阴阳怪气的说话,宋宇有错就说他有错的原因,大人为什么总喜欢指桑骂槐。
班里第一排的王佳低下了头,她就是从小学的大提琴,她的理想是考音乐学院。
每天最后一节自习课被数学老师抢走,她总是以上艺术课为由缺席,这已经让魔王很不爽了,正好今天找了个机会,魔王肯定不会放过她。
宋宇还想说什么,周念回头瞪了他一眼,这下他才安分老实。
数学老师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回到讲台上,“还有啊,听说咱们班有位同学想考一中。”
班里面叽叽喳喳起来,大家都吃惊地彼此问谁啊,不会是你吧,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
“方遥。”,魔王笑着点出她的名字,她没有笑的很夸张,只是在微笑。
这在方遥看起来,更像一种嘲讽,她咬紧牙关,一改平日里的胆怯,同样冲着数学老师微笑。
“是的。”,她没有在假装什么,也并不是女生赌气般的和老师作对。
她在捍卫,在守着属于自己的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就像英雄守着水晶一样。
不论你是小兵还是英雄,到死也要守护水晶。
这是我的东西,你没有资格来嘲笑我的东西。
除非你毁掉它。
“那我拭目以待。”,魔王说完这句话,大声地念着每个人的成绩。
“听到自己名字的,自己上来拿试卷。”
底下的人纷纷缩成一团,众人皆呼,“又是这套。”
“方遥,77。”
方遥走上去轻松地拿过试卷,魔王瞧她一眼,语气含糊不清,“考一中,啊。”。
魔王意味深长地把试卷给她,仿佛在说,啊,77分,考一中?
空气中消散着一个嘲弄的笑。
“谢谢老师。”,她的镇定自若就是一个回击,一个小女生对成年人眼中的不屑一顾,最有力的回击。
到现在,方遥都觉得,那才是自己。
为了喜欢的人,为了心里面那个也许不可能到的未来,据理力争,和世界作对的倔强模样,那是方遥。
即使怯懦自卑,却也勇敢坚强。
不论别人在想什么,即使全世界都说你个蠢货,不要做春梦了,她也要奋力向前。
在方遥的世界里,没有随遇而安这个词;在她的眼里,有的只是夜以继日。
一年后,方遥在小区门口的公共信箱栏里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她欢脱地跑回家,一只手拿着奶茶,另一只手捏着那张红彤彤的录取通知书,就跟过年时候的福字一样喜庆。
最后一次去初三的教室报道,所有人都朝她投来赞叹的目光,方遥这才知道,她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她考到了一中初三年级中考的第四名,这可是普通班里从没有过的。
老头把细长的分数条小心翼翼地递给她时,那样子,真像大臣手捧传国玉玺般敬畏,就在全班的注视下,那一细条的荣耀终于传到她手上。
方遥倏然的,不知所措的笑。
她高一选择了住校,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家因为单位整改拆迁,不得不搬到分发的新房子里,那是
一个郊区,爸爸承诺她,会买下一中旁边的那家新楼盘,不让她这么辛苦。
但是事与愿违,爸爸的生意总是失败,像是老天就要和他们方家作对似的。
方遥轻松地笑,“没事儿的爸,我准备住校,高中学业负担挺重的,下了晚自习也要八点半了。”
她在撒谎,高一根本没有晚自习。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方遥不得已住校,不过她惊奇地发现一件不得了的事,程易轲也住校。
发现这件事的时候,是在一个寒冬的早晨。
她是宿舍里第一个起床的,摸着黑在校服外面套上厚棉袄,粗线织的围巾也不仔细围,直接挂脖子上就出门,外面天色还跟夜里一样。
她早早地来到食堂打了一碗粥和茶叶蛋坐在靠窗的一个位置,戴上索尼的耳机。
耳朵里的声音从周杰伦的歌变成了高考听力,她有些疲惫却又不得不坚持地听,嘴里跟念紧箍咒一样嘛咪嘛咪哄。
刚准备吃茶叶蛋,她抬起还带着几分困倦的眼睛,看到一个拿着单词本的男生掀开厚棉被做成的门帘,走进了食堂,他和大部分一中人一样,脸上的倦意很深,外面套着一件宽松的黑色长款羽绒服,方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裹的紧紧的旧棉袄,就连胳膊伸展都有些艰难。
这个人走路都带风。
她下意识的满食堂找寻悬挂在上方的电视机,cctv1的朝闻天下,显示时间:7:02
上午七点零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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